索引号 : | 发布机构 : |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教育厅 | 文 号 : | ||
分 类 : | 发文日期 : | 2023年05月16日 | 主题词: | ||
名 称 : | 关于开展2023年度生态环保小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
各市(州)生态环境局、教育主管部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加强中小学生态环境教育,进一步提高青少年的生态文明素养和实践能力,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校园行动计划〉的通知》(川环函〔2021〕860号)要求,在2022年首届评选活动取得积极反响的基础上,继续在全省开展2023年度生态环保小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通过树立典型、示范引领,引导更多青少年自觉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不断增强青少年生态文明意识,培养青少年生态文明行为习惯,从而带动家庭、辐射社会,推动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二、评选范围
全省普通中小学校学生,分小学、中学两个类别评选。
三、评选要求
参评学生应按照《生态环保小标兵评选标准》(见附件1)要求,掌握基本的环保知识,具有较强的生态文明意识和良好的环保行为习惯,能组织或参与校内外环保活动,并积极发挥示范作用。
四、评选流程
(一)自主申报。拟参评学生需对照《生态环保小标兵评选标准》准备支撑材料,并填写《生态环保小标兵申报表》(见附件2),报至所在学校。学校评选后报当地县(市、区)生态环境局,由县(市、区)生态环境局联合教育主管部门评选后统一报送市(州)生态环境局。
(二)初审推荐。各市(州)生态环境局联合教育主管部门对参评学生提交的申报表和支撑材料进行审核、评选,按照各市(州)推荐名额(见附件3)等额确定推荐人选。10月10日前,将推荐人选的申报表、支撑材料及信息汇总表(见附件4)报送至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以上材料均为电子版(WORD版和PDF盖章扫描件,无需报送纸质版)。
(三)复核终评。11月20日前,生态环境厅、教育厅对各市(州)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复核,组织专家按小学、中学2个组分别评出100名生态环保小标兵,联合发文公布获评名单。
五、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各中小学校积极动员、推荐符合评选标准的中小学生参与申报。各市(州)生态环境局、教育主管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推动,协调相关部门合力开展活动。
(二)严格标准,择优推荐。各市(州)生态环境局、教育主管部门坚持标准从严、客观公正,初审推荐生态文明素养较高、参加环保志愿活动积极、环保社会实践表现突出的小标兵,确保推荐申报质量。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市(州)生态环境局、教育主管部门做好小标兵评选活动宣传工作,通过各类媒体、各种渠道,传播展示小标兵典型事迹,引导更多青少年积极主动自觉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让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广大师生的自觉行为。
六、联系方式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宣传教育与政策研究处 吴 实
联系电话:028-80589179
四川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冯 艳
联系电话:028-86112384
四川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吴昭华
联系电话:028-61359790
邮 箱:schbjyk@163.com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教育厅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