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执法行动 开出两张百万罚单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1-03-19 15:52:27] [来源:执法总队] [点击量:] [关闭]

“叮铃铃、叮铃铃。”12369环保举报专线响起,老张从容地拿起电话,用标准的川普说:“您好,这里是内江市资中生态环境局,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的?”

“老师,我要投诉,双龙镇檬子坳村6组有人乱收废电瓶,收了好多了,莫得证件的,希望你们环保部门可以切管一哈。”

“好的,感谢您对资中生态环境保护的关心,您的投诉我们已受理,后续调查处理情况我们将及时向您反馈。”

凭借多年的环境执法工作经验,老张敏感地意识到,这是2020年9月1日新固废法实施以来一个意义重大的案件,对新固废法的宣传和对排污企业的警示具有重要作用。

接到举报电话后,内江市资中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和土壤环境管理股工作人员带上装备,立即赶赴现场,打响了新固废法实施以来打击涉废铅蓄电池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第一枪。

“为了避免打草惊蛇,我建议提前下车走访,了解具体情况和精准位置后,直击现场。”大家一致同意江队长的提议,经向檬子坳村村口的居民了解,该村村民李能建和李能富分别在各自住所非法收集、贮存废铅蓄电池。抵达现场后,执法人员立即进行现场勘验,制作调查询问笔录,并对执法全过程进行音像记录,大家各司其职,基本上核实了当事人无许可证收集、贮存废铅蓄电池的违法事实。

执法人员现场向当事人普及了法律法规相关内容并明确提出整改要求。看着堆存的蓄电池,江队长突然意识到:倘若今天不处理好,当事人可能私自转移蓄电池,并可能有污染环境的风险。于是,他命令执法人员贴封条,于当晚十一点将当事人收集贮存的废铅蓄电池全部暂存至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经查实,当事人李能建非法收集、贮存废铅蓄电池1.61吨,李能富非法收集、贮存废铅蓄电池1.31吨。内江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2月1日分别向当事人李能建、李能富作出了13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面对高额罚款,两位当事人后悔万分,表示以后一定要学法守法,再也不干违法的事了。

执法人员现场清点非法收集、贮存的废铅蓄电池

非法收集、贮存的废铅蓄电池扣押转运


版权所有: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主办单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环保投诉热线:12369

网站标识码:5100000086 蜀ICP备05008542号 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5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