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关于2020年决算公开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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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10 08:56:10] [来源:] [点击量:] [关闭]


生态环境厅:

按照相关要求,我中心拟通过四川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http://sthjt.sc.gov.cn/)和四川省机动车排污中心http://sthjt.sc.gov.cn/sthjt/c100438/sjdcpwjkzx.shtml)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我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报告、决算报表等内容。

特此报告。

附件:2020年度四川省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部门决算公开

人:吕莉

联系电话:028-83403162

四川省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

202197         



附件



2020年度四川省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公开时间:2021910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5

一、职能简介........................................... 5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5

三、机构设置情况.........................................8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9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6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3

第四部分 附件......................................................................................... 26

2020年四川省省控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项目建设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6

一、项目概况.......................................... 26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27

三、项目绩效情况...................................... 28

四、问题及建议........................................ 30

2020年新车、在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管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31

一、项目概况.......................................... 31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32

三、项目绩效情况...................................... 33

四、问题及建议........................................ 35

第五部分 附表......................................................................................... 3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7

二、收入决算表........................................ 37

三、支出决算表........................................ 3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7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3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7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37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37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37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7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7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7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7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7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职能简介

 中心的职能包括:(一)中心负责移动源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的技术支撑,技术保障和相关研究工作,主要包括:1.新生产、销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技术核查。2.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技术核查、远程监控和比对实验。3.省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平台的运行管理和全省监控平台的三级联网管理。4.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数据调度、汇总,总量减排核算和排放数据管理。5.移动源污染防治相关政策、规划、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的起草和修订的技术支撑。6.在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抽测。7.移动源污染防治技术指导、交流和培训。8.移动源污染防治科研工作。9.生态环境厅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建立健全配套管理制度,确保工作顺利有序推进。(三)在工作中发现有相关环境违法线索的,及时上报省厅并配合做好立案调查等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全面完成柴油车攻坚战目标任务。一是加强新生产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源头管控。严格执行国家阶段性排放标准,继续开展新生产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专项核查,对新生产的1469辆柴油车、37辆汽油车、103台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抽查核验,覆盖本地18家整车(机)生产企业、4个销售卖场、3个车辆注册登记点,共排查出100余辆(台)问题产品,专项核查覆盖本省全部整车生产企业,车(机)型系族抽检率超过80%,超额完成国家规定的目标任务。二是加大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力度。通过现场排查、联网监控、大数据分析等方式锁定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抽查检验机构35家,完成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任务目标,发现并移交违法线索5家,生态环境厅处罚其中4家,罚款95万元。三是大力开展柴油车尾气监督抽测。组织指导全省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队伍对400万余辆柴油车进行排放监督抽测,其中,常态化路检路查9万余辆,查处排放超标柴油车4千余辆。四是稳步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日常监管。加快建设四川省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开通微信小程序,将机械编码登记纳入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项目,督促指导各地编码登记10.4万余台机械,确保国家、省级非道路移动机械数据实现互联互通。五是切实落实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积极协调交通运输部门推进汽车排放维护站(M站)规范化建设,全省已建成M站共1083个,具备排放检验机构的区县均配套建设M21个市(州)已落实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六是高效率完成机动车污染物减排核算。提前对接公安交管等部门,调取减排核算基础数据,组织完成全省机动车污染物减排核算,助力全省总量减排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夯实基础,强化移动源监管能力建设。一是强化法律支撑,做好《四川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修订。形成《四川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修订草案代拟稿,已经1229日省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17日第346号政府令予以公布,自202131日起施行。二是提升装备水平,强化技术能力建设。完成都江堰市、广汉市两个省控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点位建设。三是推进平台建设,强化信息化手段应用。组织指导各地按新国标要求完成机动车排放检验监管系统升级,全省393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近1500条检测线已实现检验数据国家、省、市三级联网,机动车检验数据传输率和稳定性大幅提升;建成省级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联网设备近50套,实现了遥测数据国家、省、市三级联网;加快推进省级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建设,切实加强现代感知手段和大数据运用,不断提高移动源监管水平。

加强帮扶,大力开展对基层的服务和指导。一是组织开展检验机构比对试验。组织专家团队对巴中市6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共16条柴油车检测线开展检验能力比对实验,指导检验机构主动查找问题、规范检验操作行为、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二是帮扶开展机动车尾气遥感抽测。组织技术力量对绵阳、广元、阿坝等地进行驻点帮扶,推进当地进一步落实环保检测取证、公安实施处罚、交通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执法模式,协助完成3000余辆机动车排放监督抽测,助力秋冬季PM2.5攻坚和蓝天保卫战重点任务完成。

加强联动,推进部门协同监管。一是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检验机构双随机检查,牵头对成都、绵阳、广元、遂宁、雅安、甘孜共15家检验机构进行检查,对违法违规检验机构实施联合惩戒。二是协调经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出台《关于调整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的通告》,202071日前生产、进口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增加6个月销售过渡期,积极落实国家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政策。三是对接交通运输厅,出台鼓励提前淘汰高排放营运柴油车方案,重点推进国三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车淘汰更新,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预计全年将淘汰老旧车20余万辆。

三、机构设置情况

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有综合科、法制科、监控科三个科室。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845.64万元、837.78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75.47万元、291.92万元,增长48.31%53.48%。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政府采购项目省控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项目建设经费。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845.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8.79万元,占99.1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6万元,占0.71%;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85万元,占0.1%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837.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67万元,占21.21%;项目支出660.11万元,占78.7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38.79万元、837.2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68.96万元、291.42万元,增长47.20%53.39%。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政府采购项目省控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项目建设经费。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7.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4%。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91.42万元,增长53.39%。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政府采购项目省控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项目建设经费。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7.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31.93万元,占3.8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1.59万元,占1.3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6万元,占1.9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777.76万元,占92.8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837.2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1.9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5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77.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7.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0.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8.84万元、津贴补贴2.88万元、绩效工资16.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1.5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53万元、住房公积金1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奖励金0.04万元

公用经费37.43万元,主要包括:物业管理费16万元、差旅费13.48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工会经费3.2万元、福利费1.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9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69万元,占89.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万元,占10.03%。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9万元,完成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4.31万元,下降61.57%。主要原因是202012初,财政冻结财政拨款指标,年底全部收回,导致中心已发生的费用无法支付。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20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6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21万元,增长233%。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数及次数有增长。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2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对泸州、宜宾、绵阳等地市的环保部门对接了机动车尾气监管等相关工作,金额分别为0.07万元,0.12万元,0.11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5.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1.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6.29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四川省省控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项目建设经费。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1.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1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中心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中心日常工作,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2020年度预算编制阶段,未组织开展项目的预算事前绩效评估。中心对两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开展了绩效监控,并在年终执行完毕后,对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单位按要求对2020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中心从预算编制方面、预算执行方面、信息公开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自评,除因受疫情影响的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未达预期外,中心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良好,不仅保证了中心日常工作运行,也有效保障了中心重点工作的开展,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本单位还自行组织了两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因疫情防控影响,四川省省控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项目建设经费项目未实施完毕,项目资金及绩效目标结转至2021年执行完毕;新车、在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管经费顺利完成,新生产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测在用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查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等工作均超额完成指标任务。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单位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了四川省省控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项目建设经费”“新车、在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管经费”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四川省省控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项目建设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340万元,执行数为99.6万元,完成预算的29.29%通过项目实施,全省将新增2个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点,全年有效监测数据将超过10万辆,不仅监测了柴油车排放超标情况,还可以进行黑烟车智能抓拍和高排放车辆筛查,推动了遥测数据全部完成三级联网。但该项目受疫情防控影响,未实施完毕,项目金额及项目绩效目标结转至2021年实施完毕。

2新车、在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管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121.47万元,执行数为119.22万元,完成预算的98.15%。通过项目实施,对新生产1469辆柴油车、37辆汽油车、103台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抽查核验,覆盖本地18家整车(机)生产企业、4个销售卖场、3个车辆注册登记点;完成检验机构抽查35家,发现并移交违法线索,生态环境厅直接处罚4家,罚款95万元;进一步推进环保检测取证、公安实施处罚、交通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执法模式。但是,也发现一些问题。如部分地方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实施不好,有些区域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验操作严重不规定,新车环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不够。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检验机构的抽查力度,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违法行为;进一步扩大新车抽查、核验车型范围,督促有关单位严格落实新车上户环保信息核查工作。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四川省省控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项目建设经费

预算单位

四川省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340万元

执行数:

99.6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34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99.6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进一步完善对柴油货车尾气排放日常监管,打赢蓝天保卫战

在绵阳、广安建成2个省控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站点,重点监控柴油货车尾气排放状况,进一步完善了我省对柴油货车尾气排放日常监管,支撑了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建设2个省控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点位,配置2套遥感设备

配置2套遥感设备

配置2套遥感配套,并配置2套黑烟智能抓拍设备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在具备条件的成都平原、入川通道、市与市的交界道路中选择2个点位

建成2个点位

已建成2个点位(绵阳、广安各一个)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项目完成后,每套设备每年实现至少5万辆柴油车尾气排放监测

5万辆

超过5万辆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测量方法

国家标准

国家标准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按期完成率

100%

结转至2021年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成本指标

采购成本

不超过340万元

332万元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对尾气超标机动车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有效

有效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打击排放超标车辆上路行驶违法行为

有效

有效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

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有效

有效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

95%

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新车、在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管经费

预算单位

四川省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21.47万元

执行数:

119.22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21.47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19.22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完成2020年度新生产机动车环保达标专项检查、检验机构专项检查及检验机构比对试验目标任务,实施柴油货车超标排放专项整治,强化机动车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如期完成2020年度新车环保达标年度监督检查、柴油货车排放抽测、机动车排放检验机监督检查和比对试验,编制出台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全省机动车环境监管能力得到提升,助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抽查新生产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数量

150

超过150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抽测在用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数量

2000

超过2000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抽查机动车排放

检验机构的数量

35

35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检验机构

比对实验的数量

6

6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委托项目评审合格率

100%

100%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测量方法

国家标准

国家标准

项目完成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按期完成率

100%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打击排放超标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有效

有效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

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有效

有效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

95%

100%



2.单位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自行组织对两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2020年四川省省控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项目建设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2020年新车、在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管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4.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除了已列各项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9.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所列项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费用,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人员的医疗经费。

1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宣传(项):反映环保部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面的支出。

15.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除了其他节能环保支出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部分附件

2020年四川省省控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项目建设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根据中心职能职责,结合本单位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生态环境部等11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按规定程序申报项目,金额400万元,经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估结果340万元作为预算安排的依据,计划在入川通道、市与市的交界通道建设2个省控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点。财政厅2020年下达批复拨款340万元。中心严格执行批复预算,规范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项目计划在全省建设2个省控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点,重点加强对入川通道、市与市的交界通道柴油货车尾气排放状况监测,并实现遥测数据国家、省、市三级联网。项目计划完成2个遥测点位建设(最终分别建设在绵阳市、广安市境内)、全年监测柴油车数据超过10万辆,监测标准和数据传输全部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规范。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项目申报计划在全省建设2个省控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点,前期需完成选点、踏勘,后期将进行遥感监测、数据分析、三级联网等工作,申报内容与时尚内容相符。申报的目标和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在机动车集中停放地、维修地对在用机动车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过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配合,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等规定,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目资金来源全部为财政拨款,无单位自筹资金及其他渠道资金。中心根据合同执行进度申请财政拨款项目资金,不存在资金未到位或不及时情况。

2.资金使用。截止2020年12月31日,按照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该项目实际支出合同进度款99.6万元。因上半年疫情原因,设备未能及时到货,使得设备的安装调试等工作推迟,最终导致该政府采购项目资金232.4万元结转至2021年执行。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中心制定了包括预算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建设项目管理等六个方面的内控管理制度体系以及财务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等财务管理制度,财务资料完整。严格按照中心出台的各项制度对项目的进行评价,财务处理及时、准确,会计核算符合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该项目由监控科科长为项目负责人,中心纪检委员为监督员全程参与、跟踪项目实施。项目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单位内控制度执行,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制度,财务、会计、纪检委员严格把关项目资金支付。项目于20208月挂网公示,20209月完成招标,202010月完成合同签订,两个点位于20218月建成并完成项目初验,目前项目正处于联网试运行期,计划最迟于10月底前完成项目终验。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两个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点位分别设在绵阳市、广安市境内,于20218月建成并进行项目初验,初验专家意见为该项目已基本完成招标文件和双方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同意通过初步验收。目前项目正处于联网试运行期,计划最迟于10月底前完成项目终验。通过项目实施,增加了2个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点,巩固了全省机动车遥感监测网络架构,全年有效监测数据将超过10万辆,不仅监测了柴油车排放超标情况,还可以进行黑烟车智能抓拍和高排放车辆筛查,推动了遥测数据全部完成三级联网。

(二)项目效益情况。实施该项目,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政策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落实深入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柴油货车攻坚战的重要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规定,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对新车进行抽样检测,项目建成后,能够快速、高效地筛查出排放超标车辆,再结合大数据分析,就能甄别出超标率高的车型,进而溯源问题车企,这是抓好机动车排气污染源头管控的重要方式。同时,能够破除移动源异地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困难的瓶颈。机动车属移动污染源,与固定污染源管控相比,其存在异地违法查处困难的问题。省控遥感监测站点主要建设在柴油货车途径的入川通道、成都平原周边、市与市的交界道路,监测网络建成后,后台一旦发现排放超标车辆进入我省,省级层面直接锁定目标并将信息推送给省交管部门,交管部门能够在最短时间内拦截车辆并实施劝返。此外,还能弥补我省机动车环境监管能力不足的问题。一个遥感点位每天能够筛查20005000辆机动车尾气排放状况,这相当于56个工作人员使用便携式设备干100天的工作量,建设省控遥感监测点位能够大大减少人力投入,提高监管效率,弥补我省机动车环境监管能力不足的问题。这种不影响通行的监测手段,广大车主容易接受,很满意。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遥测数据暂无法与公安部门进行数据联网。由于公安部门网络数据保密等相关规定,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部门暂无法进行数据直接联网,前段的遥测数据暂无法匹配车辆燃油类型和车型种类,同时,生态环境部门也无法及时获取超标车辆车主的联系方式和所在地区,不能及时通过车主进行维修治理。二是项目推进受疫情防控、当地规划调整等因素影响,进度偏慢。项目中标单位公司所在地在天津市,受疫情管控影响,相关技术人员无法来川进行现场实施;同时,由于广安邻水点位地下管网规划调整,变更了点位位置,这都影响了项目实施,导致项目推进进度偏慢。

(二)相关建议。一是建议积极协调公安交管部门,推进遥测数据与公安部门的数据联网。加快完善全省遥感监测网络,打通数据瓶颈,实现遥感数据横向、纵向互联互通。二是建议加强遥感监测数据应用,虽然是省控点位,也可以将数据下发给属地,加强属地应用。同时,结合全省其余点位遥测数据,加强大数据的综合分析,溯源违法链条,形成对跨区域行驶超标车辆上路行驶违法行为的闭环管理。

2020新车、在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管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根据中心职能职责,结合本单位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生态环境部等11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四川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等规定,按规定程序申报项目,金额138万元,经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估结果121.47万元作为预算安排的依据。用于新车、在用车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日常监管等工作,财政厅下达批复拨款121.47万元。心严格执行批复预算,规范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该项目计划开展新车环保达标年度监督检查,抽查新生产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不低于150辆;开展柴油货车污染物排放年度抽测,抽测在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不低于2000辆;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年度专项检查,抽查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不低于35家。同时,还计划组织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测能力年度比对实验,帮扶基层生态环境部门提高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项目计划于20205月启动,9月底前完成现场工作,11月底前完成项目结题。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通过现场检查、抽样检测等方式,加强对新生产、销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的监督检查。工业、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予以配合等规定,整个项目用于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新车、在用车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日常监管等工作,拟开展的工作均是国家法律、文件中有明确规定的工作事项,项目申报的目标清晰、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目资金来源全部为财政拨款,无单位自筹资金及其他渠道资金。中心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申请财政拨款项目资金,不存在资金未到位或不及时情况。

2.资金使用。截止2020年12月31日,按照签订的项目合同,该项目实际支出119.22万元,已全部执行完毕。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中心制定了包括预算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建设项目管理等六个方面的内控管理制度体系以及财务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等财务管理制度,财务资料完整。严格按照中心出台的各项制度对项目的进行评价,财务处理及时、准确,会计核算符合规范。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该项目由监控科科长为项目负责人,中心纪检委员为监督员全程参与、跟踪项目实施。项目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单位内控制度执行,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制度,财务、会计、纪检委员严格把关项目资金支付。项目中包括两个委托项目:一是2020年新车环保达标专项检查委托业务费35万。该工作内容通过支委会议商议,专业性强,来源单一,决定选由西华大学实施。二是2020年四川省检验机构比对实验及尾气排放监督抽测委托业务费45万。该工作内容通过支委会议商议,选择来源多,议定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择有实力的检验机构实施,项目于20205月公开挂网。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一是顺利完成了项目计划的开展新车环保达标年度监督检查。在时效性方面,整个工作比原计划提前一个月。在任务数量方面,计划任务为抽查新生产机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不低于150,实际完成任务为:对新生产的1469辆柴油车、37辆汽油车、103台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抽查核验,超额完成计划任务和国家规定的目标任务。

二是顺利完成了项目计划的检验机构比对实验及尾气排放监督抽测。在时效性方面,整个工作比原计划提前2个月。在任务数量方面,计划任务为抽测在用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不低于2000辆;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年度专项检查,抽查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不低于35家等,实际完成任务为:组织对巴中市6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共16条柴油车检测线开展检验能力比对实验。同时通过现场排查、联网监控、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完成35家检验机构监督抽查。

(二)项目效益情况。实施该项目,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政策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落实深入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柴油货车攻坚战的重要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规定,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通过现场检查、抽样检测等方式,加强对新生产、销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的监督检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排放检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开展以上工作,2020年,我省完成了新生产的1469辆柴油车、37辆汽油车、103台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查核验,覆盖本地18家整车(机)生产企业、4个销售卖场、3个车辆注册登记点,超额完成计划任务和国家规定的目标任务。组织对巴中市6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共16条柴油车检测线开展检验能力比对实验,指导检验机构主动查找问题、规范检验操作行为、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同时通过现场排查、联网监控、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完成35家检验机构监督抽查,助力我省完成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直接移交生态环境厅5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违法线索,对4家弄虚作假企业进行处罚,罚款95余万。同时,通过该项目实施,进一步推进全省完善环保检测取证、公安实施处罚、交通监督维修联合监管执法模式,加大对高排放车辆监督抽测频次,指导全省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队伍对近400万辆柴油车进行排放监督抽测,常态化路检路查近8万余辆,查处排放超标柴油车3557辆。有力打击了排放超标车辆上路行驶违法行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项目经费有限。检验机构比对实验仅覆盖了6家、16条检测线,相比全省400多家检验机构、1000余条检测线的总数而言,比例较小,比对实验的覆盖面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同时,由于没有相关仪器设备,暂无法开展新生产柴油车PMS实验,无法测试颗粒物排放达标情况。

二是数据尚未互通。我省在生产、销售、注册登记等环节核查了大量车辆、机械环保达标情况,其余省份也在开展相应的工作。由于没有全国数据互通渠道,我省核查了的、无问题的车型、机型,其余省份也在核查,这导致了工作重复。

(二)相关建议。一是建议增加项目资金预算,以便进一步扩大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核查、比对的范围,以及新车(机械)环保达标核查范围,从省级层面进行统筹规划,重点加强源头管控,把问题解决在生产、销售等源头环节。

二是建议从国家层面建立新车(机械)环保达标核查系统平台,在系统平台中拟定、下达年度抽测车型(机械)任务,相同的车型(机型)如无问题,各地不必重复核查,以此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工作重复和时间浪费。

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机动车中心2020年决算公开的报告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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