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污防攻坚办〔2021〕27号
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的函
成都、自贡、泸州、德阳、绵阳、内江、乐山、宜宾、广安、达州、眉山市人民政府:
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与省气象台联合会商,11月9日起我省盆地大部城市污染气象条件逐渐转差,将出现一次区域性污染过程。
按照《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要求,建议你们9日起加强管控,10日零时启动黄色预警。各城市根据实际情况可提前启动、提高预警等级。
为做好区域联防联控,建议位于主要污染传输通道上的自贡富顺县、泸州泸县、内江隆昌市和威远县等可在城市启动预警级别基础上上调预警等级。
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