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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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1-11 18:28:37] [来源:行政审批处] [点击量:] [关闭]


序号

中文名称

备注

1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川环审批〔2021〕114

项目名称

中顺洁柔(达州)30万吨竹浆纸一体化项目

审批类别

许可

许可内容

你公司拟在四川省达州市渠县李渡工业园区内实施中顺洁柔(达州)30万吨竹浆纸一体化项目(项目编号:2019-511725-22-03-389795)。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备料车间、制浆车间〔设置年产漂白硫酸盐竹浆31.8万吨(以风干计)生产线1条,采用DDS间歇蒸煮二氧化氯漂白工艺〕、造纸加工联合车间3个(每个车间各设置4台2.5万吨/年的纸机)、碱回收车间,配套建设5座高架半露天竹片料仓、2个浆板库、3个成品库、化工原料库、化学品罐区、危废暂存库、能源站(设60吨/小时固废焚烧锅炉1台,配15MW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1台;碱回收炉配25MW双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1台,蒸汽不足部分由园区热电中心供应)、埋地油罐区、二氧化氯制备站、制氧站、白水回收系统、废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4万立方米/天)、备料洗涤水循环系统、臭气焚烧炉、事故水池、综合楼、倒班宿舍等公辅和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以慈竹等竹材为主要原料,产生的竹浆全部用于自产生活用纸。项目总投资408715.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410万元。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当地相关规划要求,项目所在园区已开展了规划及规划环评,项目建设符合园区规划和规划环评要求。

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对策及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的前提下,该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可行,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报告书中所列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和运行,确保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中顺洁柔(达州)纸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725MA684GYE1C

许可决定日期

2021/11/10

许可部门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当前状态

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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