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 创新 开放 团结
四川省林草碳普惠减排量初次登记信息(第一批)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5-12-31 16:14:02][点击量:] [关闭]

根据四川省林草碳普惠机制安排,由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负责记录林草碳普惠减排量的登记、持有、变更、注销等信息。根据《四川省林草碳普惠管理办法(试行)》(川林规发〔20242号)、《四川省林草碳普惠减排量登记规则(试行)》,对通过项目公示与审核的林草碳普惠项目(雅安市宝兴和天全县森林经营碳普惠项目宣汉县五马归槽国有林场森林经营碳普惠项目三台县郪江镇和新生镇森林经营碳普惠项目峨眉山市国有林场森林经营碳普惠项目减排量予以初次登记。

附件1:四川省林草碳普惠减排量初次登记信息表(第一批)

上一篇:

下一篇:

版权所有: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主办单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环保投诉热线:12369

网站标识码:5100000086 蜀ICP备05008542号 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5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