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22日,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在巴中市恩阳区召开全省“美丽四川·宜居乡村”建设工作会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培训会,各市(州)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局、农业(牧)农村局分管负责同志参会,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彭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彭勇详细介绍了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情况及存在问题,传达了10月20日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现场会议及洪波副省长讲话精神,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彭勇强调,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考核要求,积极准备迎检,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一是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强化督办和调度机制运用,在即将开展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帮助地方查找问题,督促未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目标的市(州)强化工作举措,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二是根据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的镇村情况,结合“十四五”规划,围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近期、中期、远期目标任务,指导县(市、区)科学调整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三是加快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机制,明确设施管理主体和管护要求,做到有制度管护、有资金维护、有人员看护。同时,采取向上争取、同级统筹、第三方参与、银行信贷等多种方式,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投入,解决建设资金问题。
据悉,根据近日四川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推进办公室印发的《四川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考核验收办法》有关规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完成情况占考核总分的20%,并为一票否决项,即未完成目标任务则总体验收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