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2021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一季度工作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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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19 09:31:12] [来源:法规与标准处] [点击量:] [关闭]

2021317,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一季度工作推进会。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省法院、省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生态环境厅通报了2018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成员单位介绍了2021年工作安排。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赵乐晨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具体体现。通过三年的努力,我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已经基本建立,体制机制已经基本形成,但也要认识到思想认识还不到位,案件办理还有差距,跟进修复尚有不足。

会议要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已经从改革工作向常态化、制度化转变,各相关省级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凝心聚力,重点在抓学习、履职责、理线索、办案件上下功夫,加快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一要加大考核督导力度。参照国家考核内容细化考核,加强对本系统指导推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大跟踪调度督办和通报力度。二要聚焦推动案件办理。省直各相关部门要对照《四川实施方案》,按照职责分工,对本系统案件线索开展排查,及时启动,努力实现案件类型多元化。三要强化协调配合联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要密切配合,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的联系对接,及时商讨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有力推动我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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