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参加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区建设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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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27 11:23:15] [来源:农村生态环境处] [点击量:] [关闭]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深入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723日,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组织河北、上海、福建、四川、甘肃等5个省(市)生态环境厅(局)召开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区建设工作交流会。农村生态环境处、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地下水处处长任静主持会议。

    会上,生态环境部土壤中心有关专家分别就《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区建设方案》、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方法、在产企业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油气田回注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依赖于地下水的生态环境系统调查评估方法进行了详细介绍与解读。

土壤生态环境司有关领导强调,本次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区建设是在第一批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工作基础上,围绕“十四五”工作重点开展的第二批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区建设选取基础工作条件好,工作积极性高的省份开展,就是希望通过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模式创新,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地下水生态环境管理和技术模式,以点带面推动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我省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汇报了第一批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项目进展情况,并对即将开展的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区建设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生态环境部土壤司有关领导充分肯定了我省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广元市朝天区矿井涌水治理试点项目予以高度评价,作为承办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项目经验交流及现场推进会的试点项目,探索出“堵---管”的矿井涌水治理思路和模式,受到了生态环境部领导的肯定。同时,要求我省积极申报第二批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区建设,做好化工园区和重点铅锌矿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试点工作,认真总结试点经验,争取在全国推广、集成更多的四川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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