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区域气源支撑,四川泸州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实施泸203井区储量评价井开发配套地面工程(以下简称“项目”)。项目位于泸州市泸县、内江市富顺县、自贡市隆昌市,开采层位为龙马溪组,不含硫化氢,页岩气试采规模50×104m3/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站场工程和管道工程。
站场工程主要利用现有5口评价井新建泸203H123、泸203H79、泸203H91、泸203H153、泸203H175等5座平台井站进行试采(评价井环评已批复),各平台井站采用气液分输工艺,分别设置井口模块、除砂橇、分离计量橇、放空立管、仪表风橇等;对泸203脱水站进行技术改造,增设进站阀组、收发球筒橇等设备。管道工程主要包括5条集气管线,长度总计约37.1km,设计压力8.5MPa,材质为无缝钢管。
项目总投资1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3万元,约占总投资1.52%。
本项目未经审批即擅自开工建设,泸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2月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泸环法(泸县)罚〔20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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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既有设施处理;平台井站工艺管道、集气管线试压废水经过滤后用于施工过程洒水抑尘和绿化。通过采取洒水降尘、封闭运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料由施工单位回收或外售废品回收站处置,不可回收部分与生活垃圾一并送当地环卫部门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管沟开挖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通过采取加强施工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修建截排水工程,及时进行植被恢复等措施,控制和减缓管道施工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2.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平台井站检修及事故排放的页岩气经15m放空火炬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
各平台井站分离出的气田水、检修废水,暂存于各平台污水池,通过罐车运至周边钻井平台用于压裂液配制,不能利用部分通过罐车运至寺47井回注井回注(已完成竣工环保验收)。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节流阀、除砂橇、分离器、放空管等,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减振等措施,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除砂器废渣、检修废渣、清管废渣、气田水沉渣收集交有处理能力且环保手续齐备的单位资源化利用;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交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
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定期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并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为页岩气泄漏、爆炸,废水泄漏的事故排放等。项目采取的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如下:
①采取工艺联锁保护措施,设置自动控制系统,各井口设置紧急安全切断阀,发生事故时自动切断泄漏气源。各平台井站均设置放空系统、可燃气体检测及报警装置。进出站管线设置截断阀,管道管材采取防腐措施,建立和落实维护保养和巡线检查制度。
②各平台井站气田水池设置外溢报警器,气田水池设置防渗围堰,防止泄漏废水外溢。 ⠼/font>
③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企业与政府、相关单位间的环境风险应急体系,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发生事故时实施紧急撤离,及时切断事故污染源,监控污染物浓度扩散范围,地下水污染防堵、为受地下水污染影响的农户提供替代饮用水等应急措施,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
3.退役期
对不具有工业开发价值的气井和停止采气进入退役期的气井井口及时进行封堵,平台井站进行迹地生态恢复,建筑垃圾送当地指定的建渣场处置。
二、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通过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对环评信息进行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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