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6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2-06-16 21:19:17] [来源:行政审批处] [点击量:]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6162022623日。

 话:028-8058909080589089

 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A2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审批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报告书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资中至乐山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

内江市

威远县

眉山市

仁寿县

乐山市

井研县

市中区

四川乐资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主线全长93.313km采用高速公路标准,沥青砼路面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34.0m,双向6车道;互通连接线长16.245km,采用一、二级公路标准全线共设置桥梁29.969km/104座(特大桥1.585km/2座,大桥28.096km/96座,中桥0.288km/6座),以及互通式立交13处(枢纽互通4处,一般互通9处)、涵洞及通道145道、人行天桥14座、服务区2处、收费站9处、管理中心1处、养护工区2处等。

项目总投资约190.13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09亿元,占总投资的1.62%

一、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

通过优化施工临时工程设置,尽量减少耕地、林地占用,妥善保存路基开挖及临时占地的表土,施工期结束后及时做好植被恢复;采取围栏防护等措施保护古树,并强化施工环境管理,控制施工范围,缩短施工时间,减缓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项目不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准保护区范围内设置弃渣场、取土场、施工场地和施工营地等临时工程,并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对敏感区域环境的影响。

施工生产生活区的生产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或生态厕所处理后用作农灌绿化等,不外排。通过优化拌合位置,采取密闭拌合并对沥青拌和设备配置消烟除尘装置,混凝土配料、搅拌等环节安置高效除尘设备等措施,控制和减小沥青烟、粉尘等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通过采取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场地布设等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弃渣送渣场堆存并及时对渣场进行植被恢复;生活垃圾送当地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置。

(二)营运期

针对营运近、中期噪声预测超标的38声环境敏感点采取设置声屏障(12420延米)1声环境敏感点(项目连接线与国道G321平交处附近)采用双层多孔型沥青路面(共300m)并辅以隔声窗等措施,控制和减缓交通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预留噪声监测治理费用和声屏障实施条件,控制远期交通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

项目服务区产生的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场内冲厕、绿化及场外农灌;收费站、养护工区、管理中心产生的生活污水采用生态厕所处理后用于绿化等;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项目在跨越主要河流路段临水路段设置连续防撞护栏,并对资中县高楼镇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路段K7+975~K8+315)及其集雨范围路段(K5+953~K7+975K8+315~K9+685)、刘家坝大桥设置桥面径流纵向收集系统、事故池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设置限速、禁止超车等警示标志,制定风险应急预案,降低和控制交通运输带来的环境风险。 

以上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可控制和减缓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不利的环境影响,从技术、经济角度可行。

二、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开展了公示及公告工作。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2

203井区储量评价井开发配套地面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泸州市泸县、内江市富顺县、自贡市隆昌市

四川泸州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宇环气象电子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为做好区域气源支撑,四川泸州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实施泸203井区储量评价井开发配套地面工程(以下简称项目)。项目位于泸州市泸县、内江市富顺县、自贡市隆昌市,开采层位为龙马溪组,不含硫化氢,页岩气试采规模50×104m3/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站场工程和管道工程。

站场工程主要利用现有5口评价井新建泸203H123、泸203H79、泸203H91、泸203H153、泸203H1755座平台井站进行试采(评价井环评已批复),各平台井站采用气液分输工艺,分别设置井口模块、除砂橇、分离计量橇、放空立管、仪表风橇等;对泸203脱水站进行技术改造,增设进站阀组、收发球筒橇等设备。管道工程主要包括5条集气管线,长度总计约37.1km,设计压力8.5MPa,材质为无缝钢管。


项目总投资1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3万元,约占总投资1.52%

本项目未经审批即擅自开工建设,泸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2月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泸环法(泸县)罚〔20227号)。

一、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既有设施处理;平台井站工艺管道、集气管线试压废水经过滤后用于施工过程洒水抑尘和绿化。通过采取洒水降尘、封闭运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料由施工单位回收或外售废品回收站处置,不可回收部分与生活垃圾一并送当地环卫部门处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管沟开挖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通过采取加强施工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修建截排水工程,及时进行植被恢复等措施,控制和减缓管道施工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2.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平台井站检修及事故排放的页岩气经15m放空火炬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

各平台井站分离出的气田水、检修废水,暂存于各平台污水池,通过罐车运至周边钻井平台用于压裂液配制,不能利用部分通过罐车运至寺47井回注井回注(已完成竣工环保验收)。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节流阀、除砂橇、分离器、放空管等,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减振等措施,可实现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除砂器废渣、检修废渣、清管废渣、气田水沉渣收集交有处理能力且环保手续齐备的单位资源化利用;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交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

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点,定期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并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为页岩气泄漏、爆炸,废水泄漏的事故排放等。项目采取的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如下:

采取工艺联锁保护措施,设置自动控制系统,各井口设置紧急安全切断阀,发生事故时自动切断泄漏气源。各平台井站均设置放空系统、可燃气体检测及报警装置。进出站管线设置截断阀,管道管材采取防腐措施,建立和落实维护保养和巡线检查制度。

各平台井站气田水池设置外溢报警器,气田水池设置防渗围堰,防止泄漏废水外溢。 ⠼/font>

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企业与政府、相关单位间的环境风险应急体系,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发生事故时实施紧急撤离,及时切断事故污染源,监控污染物浓度扩散范围,地下水污染防堵、为受地下水污染影响的农户提供替代饮用水等应急措施,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

3.退役期

对不具有工业开发价值的气井和停止采气进入退役期的气井井口及时进行封堵,平台井站进行迹地生态恢复,建筑垃圾送当地指定的建渣场处置。

二、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通过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对环评信息进行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版权所有: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主办单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环保投诉热线:12369

网站标识码:5100000086 蜀ICP备05008542号 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5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