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拟在成都市双流区黄水镇云华社区1组(五环路南侧智慧物流园区内)实施,建设内容包括成都进近管制扇区扩容工程和天气雷达改造工程,总占地面积4336m2,总建筑面积487.73m2。
成都进近管制扇区扩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扩容自动化系统主用席位3个,备用席位5个;扩容内话系统主用席位6个,备用席位5个;建设12信道甚高频通讯系统;扩容场监融汇系统显示终端、气象自动观测系统终端等。天气雷达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雷达塔、工艺用房、生活办公用房及公辅设施。
本项目建设的C波段天气雷达工作频率为5470±25MHz,峰值功率120kW,天线增益50dBi,馈线损耗2.0dBi,发射宽脉冲重复频率300~450Hz(脉冲宽度2μs),发射窄脉冲重复频率300~1300Hz(脉冲宽度1μs),天线直径8.5m,天线架设高度6.22m(天线下口面底端距离地面高度),波束宽度0.55°,天线仰角+2°,水平扫描范围0~360°,垂直扫描范围+2°~+90°,扫描速度36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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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对环境影响很小。
根据类比监测,类比天气雷达近场区水平方向距离天线0~250m范围,垂直方向距离地面0~30m范围(与雷达天线底部高差4~34m范围)电场强度值满足7.26V/m的评价限值;水平方向距离天线250~1000m范围,垂直方向距离地面0~30m范围(与雷达天线底部高差4~34m范围)电场强度均低于0.8V/m的仪器检出限,满足7.26V/m的评价限值。
根据模式计算,雷达天线近场区偏轴向方向瞬时峰值功率密度达标距离为152m;近场区偏轴向方向平均功率密度最大值满足0.15W/m2评价标准限值。远场区(2627m以外)主射方向,天气雷达平均功率密度满足0.15W/m2的评价限值;瞬时峰值功率密度最大值满足150W/m2的评价限值;远场区(2627m以外)非主射方向,天气雷达平均功率密度最大值满足0.15W/m2的评价限值;瞬时峰值功率密度最大值满足150W/m2的评价限值。
根据理论预测,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平均功率密度最大满足0.15W/m2的评价限值,瞬时峰值功率密度最大满足150W/m2的评价限值。
本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均满足相应评价标准要求或处理要求。
二、主要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
根据项目特点,建设单位拟采用以下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
1.本项目管状波束不朝向地面,仰角为+2°,地面主要受管状波束偏轴向方向影响。0~152m电磁环境影响控制范围内建筑物高度须小于6m,地面人员可到达范围(1.5m高)电磁环境影响控制范围为23m(均位于雷达站内),152~2627m电磁环境影响控制范围内建筑物高度须小于tan2°D+6.22(m)(D为关注点与天线水平距离);2627m以外不划定电磁环境影响控制范围,且不作建筑限高要求。
2.建设单位应主动向雷达站所在地的规划部门备案站址、雷达基本参数以及电磁环境影响控制范围,以便规划部门对雷达站周边新建建筑物进行控制。
3.站区四周设置2.5m高围墙和电子围栏,并在站内设置24h监控系统和值班人员。同时为防止人员误入天线顶部,雷达天线加装天线罩,并设置高压连锁装置,即人员在雷达工作状态下进入天线罩时,雷达天线自动断电,实现对误入人员的保护。
4.建设单位须加强雷达站的日常运行管理,确保发射机和天线按报告书提出的参数运行,防止雷达出现异常工况运行。
5.雷达天线在架设高度上都高于周边现有建筑物。
6.对于站区天线下方工作人员长期居留场所,应根据条件设置必要的电磁屏蔽措施。
7.项目施工期主要采用及时清扫、定期洒水、加强管理等方式减少扬尘,采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隔声、减振等方式减少噪声,采用沉淀方式处理施工废水,采用回收利用、收集清运等方式处理固体废物。
8.项目运行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备用发电机组产生的烟气经自带净化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所有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经隔声及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三、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通过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对环评信息进行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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