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8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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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22 14:41:13] [来源:行政审批处] [点击量:] [关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822-2022829日。

        话:028-8058909080589089

        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A2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审批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报告书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通江至广安段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报批)

巴中市、达州市、广安市

四川镇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通江至广安段属《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22-2035年)》中“镇巴~广安~重庆”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路线起于巴中市通江县广纳镇檬子垭村,与在建的巴中至万源高速公路对接,经巴中市通江县、平昌县,达州市达川区、渠县,广安市广安区、前锋区,止于前锋区虎城镇柏树村,与在建的广安过境高速公路相接,总体为南北走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011月经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镇巴(川陕界)至广安高速公路通江至广安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川环审批〔2020125号)批复,其批复的项目主线全长164.88km

在施工设计阶段受新一轮省高网规划布局调整影响,同时考虑减少线路绕行、绕避沿线地质灾害点等因素,导致部分线位发生变动,较原环评路线横向位移超出200m的共有10个路段总计77.09km,占原批复主线总里程的46.76%,新增声环境敏感点占原环评声敏感点数量的49.4%,评价范围内新增四川镇龙山国家森林公园。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该项目调整属于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调整后主线全长156.67km,调整后线路总体走向、设计等级、设计速度、路基宽度、行车道宽度不变,仍采用高速公路标准,沥青砼路面,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0m,双向4车道;互通连接线全长29.55km,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全线共设置桥梁27274.67m/80座(特大桥4748.28m/5座,大中桥22526.35m/75座),隧道33337m/19座(特长隧道12452m/3座,长隧道16292m/9座,中、短隧道4593m/7座),以及互通式立交16处(枢纽互通4处,一般互通12处)、涵洞(含通道)246道,管养服务设施包括路段管理处2处、收费站12处、服务区3处。

项目总占地1372.23hm2,其中永久占地1028.88hm2,临时占地343.35hm2,主要占地类型为耕地,其次为林地;项目土石方挖方3512.60m3,填方2218.70m3,借方79.00m3,综合利用447.88m3,弃方925.02m3;全线设置取土场9处,弃渣场52处,施工场地89处(热拌场4处、冷拌场33处、水稳拌和站3处、预制场26处、钢筋加工场23处),施工营地8处,施工便道211.92km;所需的砂石骨料采用外购和综合利用,不单独设置专用料场。

项目建设总投资预计256.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1.48亿元,占总投资的0.58%

一、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

通过优化施工临时工程设置,尽量减少耕地、林地占用,妥善保存路基开挖及临时占地的表土,施工期结束后及时做好植被恢复;采取围栏防护等措施保护古树,并强化施工环境管理,控制施工范围,缩短施工时间,减缓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项目不在国家森林公园、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准保护区范围内设置弃渣场、取土场、施工场地和施工营地等临时工程,并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对敏感区域环境的影响。

施工生产生活区的生产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利用既有设施处理或生态厕所处理后用作农灌、绿化等,不外排。涉水桥梁施工尽可能在枯水期进行,并设置钢护筒围堰,采用循环钻孔灌注桩施工方式,减小工程建设对水环境的影响;隧道施工过程中按照“以堵为主、限量排放”的施工原则,采取有效的超前探水预报、封堵控制措施,隧道排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用水、农林灌用水或达标排放。通过优化拌合站位置,采取密闭拌合并对沥青拌和设备配置消烟除尘装置,混凝土配料、搅拌等环节安置高效除尘设备等措施,控制和减小沥青烟、粉尘等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通过采取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场地布设等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弃渣送渣场堆存并及时对渣场进行植被恢复;生活垃圾送当地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置。

(二)营运期

针对营运近、中期噪声预测超标的42处声环境敏感点采取设置各类声屏障共计25250延米,控制和减缓近、中期交通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并预留噪声监测、治理费用和声屏障实施条件,控制远期交通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

项目服务区、收费站和路段管理处产生的生活污水分别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冲厕、绿化等;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项目在跨越主要河流路段和临水路段设置连续防撞护栏,并对云台通江河特大桥、白马渠江特大桥、东山通江河特大桥、纳溪口大桥的桥面、朱家河大桥、赵家河大桥,以及位于平昌县江口镇梁家村通河刘家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内的线路路基和桥面均设置径流收集系统、事故池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设置限速、禁止超车等警示标志,制定风险应急预案,降低和控制交通运输带来的环境风险。

通过采取水生生态跟踪监测等措施,减缓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不利影响。

二、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通过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对环评信息进行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2.        

四川天源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技术改造项目(原新材料项目)

内江市资中县

四川天源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四川天源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依托资中县铁佛镇石关村四川省星船城水泥有限公司现有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建设了1条危险废物协同处置生产线,包括1号厂房(设预处理及配伍系统、液态废物贮存罐区、液态废物卸料区、洗车区等)、2号厂房(设半固态废物贮存区)、3~5号厂房(设固态废物贮存区)、焚烧投料系统等

现拟对危险废物协同处置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在水泥窑三次风管处(靠近分解炉位置)增设1DN350半固态投料口和20m投料管道;将3号厂房贮存库由原固态废物贮存区调整为半固态废物贮存区,贮存面积不变;在包装容器清洗工序增设过滤设备。技改后的生产线处理对象新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的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22(含铜废物)、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共计3大类40小类危险废物,在已有的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11(精(蒸)馏残渣)、HW18(焚烧处理残渣)、HW49(其他废物)、HW50(废催化剂)5大类中新增11小类危险废物。技改后危险废物处置类别共计21大类200小类危险废物,处理规模保持9.99万吨/年不变,依托水泥厂产能不变。

一、污染防治措施

(一)“以新带老”措施

为满足《四川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 2864 -2021 )要求,水泥厂拟将本项目依托的窑尾烟气治理措施由“分级燃烧+SNCR脱硝+冷却(余热锅炉+增湿塔)+玻璃纤维覆膜袋式除尘器+液相催化脱硫”改为“分级燃烧+SNCR脱硝+冷却(余热锅炉+增湿塔)+玻璃纤维覆膜袋式除尘器+液相及固相催化脱硫”,处理后废气由原11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此外,采取以下无组织废气整改措施:更换现有破损、漏风的堆棚及输送皮带密闭设施,定期对全厂密闭堆棚、输送皮带廊架进行破损、漏风排查、修补,确保其正常的全密封状态等。

(二)本项目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与技改前相比,废气分区收集范围、收集系统及处理方式不变,排气筒数量不发生改变。1号厂房预处理部分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后,与1号厂房预处理中心其它区域废气、1号厂房液态贮存桶装区废气经1#风机送入1“UV光解+等离子处理器+活性炭吸附1#)处置,1号厂房液态贮存罐区,2号厂房半固态贮存区和3号厂房半固态贮存区废气经2#风机送入1“UV光解+等离子处理器+活性炭吸附2#)处置;上述预处理后的废气汇总经32m高的1#排气筒排放。预处理后的固体废物利用封闭式输送廊道和管道输送入窑。

 4号厂房固态贮存区废气和5号厂房固态贮存区、化验室废气整体经3#4#风机(厂房内设置2套单独的整体废气收集系统,对两个厂房和化验室都可以收集废气)收集后,分别送入两套UV光解+等离子处理器+活性炭吸附(3#4#)设施处置;上述预处理后的废气汇总经32m高的2#排气筒排放。

水泥窑焚烧危险废物废气通过高温焚烧、碱性环境、分级燃烧+SNCR脱硝系统、液相及固相催化脱硫、现有高效玻纤覆膜袋除尘器除尘后、余热发电锅炉及生料磨等降温措施后经110m烟囱高空排放。水泥窑排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气能够满足《四川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864 -2021 )表1HClHFHg、二噁英、TOCTl+Cd+Pb+AsBe+Cr+Sn+Sb+Cu+Co+Mn+Ni+V等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相关要求。

技改后新材料项目的防护距离为:1号厂房液态贮存罐区及卸料区域、1号厂房液态贮存桶区及固废预处理区域、2号厂房半固态贮存区、3号厂房半固态贮存区、4号厂房固体贮存区、5号厂房固体贮存区边界外分别划定100m200m100m100m100m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

运营期间,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居住。同时,要求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各类冲洗水、实验室废水、渗滤液等,经收集、与半固态废物等配伍后送入水泥窑焚烧处置。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量占全部危废处置量的比例在可接受范围,对协同处置废物及水泥熟料生产影响较小。厂区当前已设置满足要求的事故废水池,生产废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池、渗滤液收集池等。

3.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控措施

本项目各厂房地面、废水收集池等均已采取防渗措施(重点污染防治区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避免废液、废水进入地下水和土壤。厂区设置监测井,对地下水环境进行跟踪监测,防止地下水环境污染。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技改新增了正压式空气炮、空气压缩系统等设备,工程采取了相应的噪声治理措施,如选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治理措施。在采取有效噪声治理措施下,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预处理设施处截留粉尘、污泥、废包装物、废矿物油、废铁桶、生活垃圾等,截留粉尘可重新投入水泥窑高温段;污泥、可燃烧废包装物等可投入水泥窑高温焚烧;废矿物油拟做为管道疏通剂厂内回用,最终以管道润滑方式入窑焚烧;不可利用的废铁桶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固废均得到了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6.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的风险事故主要为危险废物泄漏引发污染事故等。根据风险分析结果,在收集、运输、贮存等过程采取有效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应急预案的情况下,项目发生风险事故后,影响范围较小、影响时间较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低。技改前后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不变。

以上污染防治措施在经济、技术上可行,可实现达标排放;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可行,可控制和减缓环境风险的发生及不利环境影响。

二、公众参与意见

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开展了公示及公告工作。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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