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一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省林草局会同我厅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省林草局提出。联系电话:028-83364187;邮寄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一段15号。
附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一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1月8日
(联系人:省林草局保护地处 黄蜂,028-83364187)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一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省林草局会同我厅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省林草局提出。联系电话:028-83364187;邮寄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一段15号。
附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一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1月8日
(联系人:省林草局保护地处 黄蜂,028-83364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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