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集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第二批专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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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4-24 16:49:06] [来源:科技与产业处] [点击量:] [关闭]

为进一步建强我厅专家智库,充分发挥专家人才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决策咨询作用,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使用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环发〔2023〕2号,以下简称专家库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要求,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第二批专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凡符合我厅专家库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专业领域和入库条件的专家人才均可申请入库。

二、专家入库条件

专家入库的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严格遵守专家库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有关规定。

三、专家征集方式

本次专家征集采取单位推荐、专家自荐2种方式。

(一)单位推荐

在有关机关单位、省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任职的专家人才,应通过单位推荐方式申请入库。

申请所需材料:《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入库申请登记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入库承诺函》、专家个人基本材料、专家所在单位出具的书面推荐函。

(二)专家自荐

符合条件的有关专家人才经所在单位或组织认证后,也可通过专家自荐方式申请入库。

申请所需材料:《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入库申请登记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入库承诺函》、专家个人基本材料、专家所在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

四、资料填报

单位推荐、专家自荐的专家人才均需通过“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应用平台”)进行线上申请材料的填报和提交。

(一)填报网址

申请人在“四川政务服务网”进行实名制注册登录后,通过“直通部门”—“生态环境厅”—“我要办理”—“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业务应用模块进行线上填报和资料提交。

(二)填报流程

1.线上填报。申请人通过专家库应用平台线上填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入库申请登记表》后,下载打印并由其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已退休人员,未在其他单位聘用或由原单位返聘的,由退休前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已在其他单位聘用的,由现聘用单位审核盖章。

2.资料提交。申请人通过专家库应用平台上传《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入库申请登记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入库承诺函》和相关证明材料(如单位推荐函、单位书面证明、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职称证书等)等原始文件扫描件完成申请。

五、征集时间

第二批专家征集线上申请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8:30至2026年5月15日18:00。

六、信息更新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的在库专家须在本公告发布后,按修订后的登记表更新完善信息。

更新路径:“四川政务服务网”—“直通部门”—“生态环境厅”—“我要办理”—“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专家信息管理”—“信息修改”。

信息更新内容主要包括:

(一)专业领域类别调整确认。

(二)技术类、管理类、财务类履职履历及佐证材料。

(三)专业技术职称、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变更。

在库专家信息更新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8:30至2026年5月15日18:00。

本次专家库征集结束后,我厅专家库应用平台将定期开放专家信息管理模块,审核更新专家信息。

七、相关要求

专家务必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完整、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专家入库资格。

八、联系方式

(一)申报咨询

生态环境厅科技与产业处  陈衍杰  028-80589132

(二)技术支持

四川省环境信息中心  王雨馨  028-80589208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使用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环发〔2023〕2号)请点击此处

附件:1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入库申请登记表(模板)

      2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入库承诺函(模板)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4月24日

长者专区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集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第二批专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4 16:49:06 来源:科技与产业处

为进一步建强我厅专家智库,充分发挥专家人才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决策咨询作用,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使用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环发〔2023〕2号,以下简称专家库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要求,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第二批专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凡符合我厅专家库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专业领域和入库条件的专家人才均可申请入库。

二、专家入库条件

专家入库的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严格遵守专家库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有关规定。

三、专家征集方式

本次专家征集采取单位推荐、专家自荐2种方式。

(一)单位推荐

在有关机关单位、省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任职的专家人才,应通过单位推荐方式申请入库。

申请所需材料:《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入库申请登记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入库承诺函》、专家个人基本材料、专家所在单位出具的书面推荐函。

(二)专家自荐

符合条件的有关专家人才经所在单位或组织认证后,也可通过专家自荐方式申请入库。

申请所需材料:《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入库申请登记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入库承诺函》、专家个人基本材料、专家所在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

四、资料填报

单位推荐、专家自荐的专家人才均需通过“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应用平台”)进行线上申请材料的填报和提交。

(一)填报网址

申请人在“四川政务服务网”进行实名制注册登录后,通过“直通部门”—“生态环境厅”—“我要办理”—“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业务应用模块进行线上填报和资料提交。

(二)填报流程

1.线上填报。申请人通过专家库应用平台线上填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入库申请登记表》后,下载打印并由其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已退休人员,未在其他单位聘用或由原单位返聘的,由退休前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已在其他单位聘用的,由现聘用单位审核盖章。

2.资料提交。申请人通过专家库应用平台上传《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入库申请登记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入库承诺函》和相关证明材料(如单位推荐函、单位书面证明、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职称证书等)等原始文件扫描件完成申请。

五、征集时间

第二批专家征集线上申请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8:30至2026年5月15日18:00。

六、信息更新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的在库专家须在本公告发布后,按修订后的登记表更新完善信息。

更新路径:“四川政务服务网”—“直通部门”—“生态环境厅”—“我要办理”—“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专家信息管理”—“信息修改”。

信息更新内容主要包括:

(一)专业领域类别调整确认。

(二)技术类、管理类、财务类履职履历及佐证材料。

(三)专业技术职称、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变更。

在库专家信息更新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8:30至2026年5月15日18:00。

本次专家库征集结束后,我厅专家库应用平台将定期开放专家信息管理模块,审核更新专家信息。

七、相关要求

专家务必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确保信息完整、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专家入库资格。

八、联系方式

(一)申报咨询

生态环境厅科技与产业处  陈衍杰  028-80589132

(二)技术支持

四川省环境信息中心  王雨馨  028-80589208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使用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环发〔2023〕2号)请点击此处

附件:1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入库申请登记表(模板)

      2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入库承诺函(模板)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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