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提升行动(2022年)项目承担单位比选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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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13 18:00:55] [来源:法规与标准处] [点击量:] [关闭]

根据工作需要,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拟就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提升行动2022项目公开选聘承担单位。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购买服务比选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由生态环境厅依法自行选聘承担单位。为加强内部监管,将通过比选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最高限价

依据“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提升行动2022项目”工作经费预算及实际工作量,确定本次公开选聘承担单位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整),超过此限价为无效标价。

项目主要工作

根据《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监测评估实施方案和健康中国行动监测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提升行动方案(20202022年)》《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统计调查制度〉和〈2022年全国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监测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健康四川专项行动方案(20202030年)》有关精神和要求,开展2022年四川省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提升行动(以下简称“素养”),主要有以下工作内容:

(一)按照生态环境部有关安排部署,开展四川省2022年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监测。编制省级实施方案,组建监测队伍,在成都市双流区、绵阳市涪城区、南充市顺庆区、成都市简阳市、自贡市富顺县、凉山彝族自治州昭觉县6个县(市、区)的24个行政村(社区)开展现场调查,完成至少1440份问卷,并完成数据录入、复查、复核,确保样本有效率不低于95%

(二)结合我省实际,开展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提升行动。面向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开展生态环境与及健康科普宣传、科普培训、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

三、履约时间

签订合同之日起期限为1年。

四、参与比选报名条件及比选材料

(一)报名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4.近三年没有相关严重违法违规、失信记录。

(二)需提供的比选材料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申请。有意参加比选的项目承担单位2022622日前将以下材料盖章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hbtzcfgc@163.com

1.比选报名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表;

4项目比选说明书(含单位简介、预期目标、工作计划安排、费用预算、人员配备、工作质量保证等);

5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参与相关工作情况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参与比选评审:

1.逾期未提供比选报名表及相关材料的;

2.比选文件中的报价表扫描原件未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印章(签字)的;

3.比选文件报价金额大小写不一致的。

比选评审的主要内容

采用综合评估法,根据下列因素综合评比打分:报价情况;人员配置情况,包括具有环境学科背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等情况;服务方案,包括预期目标、工作内容、计划安排等情况;服务条件,包括环境与健康素养调查和科普活动等相关工作经验及类似服务案例情况

六、比选时间和地点

在参加比选的单位3的前提下,于20226底前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进行比选。

、比选程序

(一)对报名的比选单位相关材料进行初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再进行评比打分;

(二)选定评审专家,抽取监督人员;

(三)召开比选评审会(时间待定);

(四)由专家按照比选考核评分细则进行评比打分,确定中选单位名单;

(五)中选单位名单在我厅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争议和投诉处理

参加比选的单位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名单公示期间提出。我厅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九、中选履约

中选单位弃权或无法完成服务的,原则上按照本次比选情况依次顺延确定最终中选单位。如有特殊情况的,需说明理由。

中选单位提供资料不实或故意隐瞒事实,以及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约的,我厅有权解聘并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解释

本公告由生态环境厅负责解释。


附件:居民生态环境与健康素养提升行动(2022年)项目承担单位比选报名表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2613

(联系人:王宇澄;联系电话:028-80589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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