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环函〔2019〕552号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推荐四川省环境工程系列高、中级
职务评审委员会入库专家的函
省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根据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建设评委专家库的要求和职称评审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推荐四川省环境工程系列高、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简称环境工程高评委、环境工程中评委,下同)专家,进一步完善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职责
批准入库的评委会专家参与环境工程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每年度评审工作的需要,以随机抽取形式参加评审活动,对申报人员学术、技术水平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遵守职业操守和保密要求,严格按照评审工作规程开展工作,按时参加评审工作会议。
二、入库专家推荐范围
省内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技术专家均可推荐。
三、入库专家评审专业
环境工程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均分为4个子专业:环境工程、环境监测、环境科研、环境管理。
四、入库专家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能认真、公正地履行职责,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身体健康,在聘期内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的在职人员;
(四)能正确掌握和执行国家及我省有关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政策;
(五)环境工程高评委专家须具有本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正高级技术工作3年以上。环境工程中评委专家须具有本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副高级以上技术工作4年以上。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可优先考虑;
(六)具有深厚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承担过重大项目(课题)、重点科研任务;在本行业本专业领域内享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解决本专业疑难问题能力强,其业绩为同行公认的专业技术人员;
(七)可适当推荐一定数量专业技术水平较高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
(八)单纯的行政机关领导及其工作人员身份原则上不进入高、中评委专家库。
五、遴选程序和方式
入库专家的遴选按照自愿申请、单位推荐、部门审批的程序,采取申报与逐级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
(一)各单位严格按照资格条件推荐合适人选,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确保人选质量。一个单位可择优推荐1-2名专家。
(二)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材料真实性把关,并将推荐人选基本情况在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
(三)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对推荐人选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四)经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函,说明人选推荐审核情况、公示情况等,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分别符合高、中评入库专家条件的同一专家,可以同时推荐环境工程高、中级职务评委。
(六)环境工程高评委专家申报信息由生态环境厅汇总并审核,对拟入库专家名单报省职改办审批后实施。环境工程中评委专家由生态环境厅审定后入库。
六、推荐材料要求
(一)单位推荐函、纪检监察部门书面审查意见、《四川省环境工程系列高、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入库专家推荐表》(附件1)、《四川省环境工程系列高、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入库专家汇总表》(附件2)各一份;其他证明材料:职称资格文件、聘任文件复印件,获奖证书(限国家、省部级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论文、著作复印件(限省、部级及以上刊物和出版社),体现本人业绩水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其他证明材料须装订成册)。
(二)所有复印材料需由各申报单位审查并加盖公章(注明审查人及审查日期),未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三)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入库人选资格并暂停所在部门、单位下一年度的入库专家推荐资格。
七、时间安排
各地、各单位的推荐人选书面材料请于2019年5月13日前报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806室,同时光盘报送《推荐表》、《汇总表》电子版。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余 雪 028—80589020
通讯地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号
附件:1.四川省环境工程系列高、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入库专家推荐表
2.四川省环境工程系列高、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入库专家汇总表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