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十四项整改任务,整改责任单位:达州市委、市政府,整改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整改目标:落实《四川省蓝天保卫行动方案(2017—2020年)》各项工作措施,达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该项整改任务的各项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并达到整改目标,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销号资料已报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特此公告。
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