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一项整改任务,整改责任单位:各市(州)党委、政府,省直有关部门;督导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整改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整改目标:把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检验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实际成效的重要标准,各级领导干部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树牢,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认真履职尽责,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该项整改任务的各项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并达到整改目标,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销号台账已报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特此公告。
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