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四十三项整改任务,整改责任单位:眉山市委、市政府,整改完成时限:立行立改、2020年12月,整改目标:2020年12月底前,岷江干流悦来渡口断面达Ⅲ类水质;思蒙河、醴泉河、毛河、金牛河等支流水质持续改善,消除劣V类水体。
该项整改任务的各项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并达到整改目标,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销号资料已报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特此公告。
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