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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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2020年国家移交长江生态环境问题(第十九项整改任务)整改销号的公告

信息来源:督察办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9日 06时57分


四川省2020年国家移交长江生态环境问题(第十九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现场验收。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四川省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函》(川环督察办函〔20195号)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销号情况予以公开。

联系电话: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督察办028-80589086


四川省2020年国家移交长江生态环境问题(第十九项整改任务)销号信息公开表

整改任务

2020年国家移交长江生态环境问题第十九项整改任务:20208月现场调查发现,眉山市彭山区第四小学旁水渠黑臭明显,周边生活污水直排,监测显示,水渠水体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为233毫克/升、39.5毫克/升、5.67毫克/升。

整改责任单位

眉山市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

解决生活污水直排问题,消除水渠黑臭。

整改措施

120202月底前,新建处理能力2.6万吨/日的新城南污水处理厂,停运处理能力1.5万吨/日的原城南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从一级B标提升至四川岷沱江流域排放标准。

220208月底,实施漏罐子截污项目、红星社区柏华路雨污管网改造、新城南污水处理厂西向污水主干管改造等工程,新改建雨污管网9公里,将直排生活污水接入管网。

3202011月底前,在该水渠上游建设毛河生态湿地公园,进一步改善水质。

4202012月底前,将该水渠废弃段内污水转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实施清淤、复土回填和复绿。

整改主要

工作及成效

眉山市已于20202月底前,完成2.6万吨/日新城南污水处理厂建设,排放标准达到岷沱江流域排放标准;已于20208月底完成漏罐子截污项目、红星社区柏华路雨污管网改造、新城南污水处理厂西向污水主干管改造等工程,新改建雨污管网9公里,有效解决漏罐子溪沟区污水直排问题;于202011月完成毛河生态湿地公园建设,对新开渠来水进行净化处理;完成漏罐子溪沟底泥清淤和回填复绿工作。2021527日,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生态环境厅组成验收组进行了现场验收,该问题整改已达到解决生活污水直排问题,消除水渠黑臭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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