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9年国家移交长江生态环境问题(第五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现场验收。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四川省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函》(川环督察办函〔2019〕5号)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销号情况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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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19年国家移交长江生态环境问题(第五项整改任务)销号信息公开表
整改任务 |
2019年国家移交长江生态环境问题第五项整改任务:内江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行不正常,大量死泥堆积,臭气污染严重,周边群众反映强烈。对填埋场下游群众饮用水井取样发现,高锰酸盐指数为3.8毫克/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水标准。 |
整改责任单位 |
内江市人民政府 |
整改目标 |
正常运行渗滤液处理系统,解决填埋场周边饮水安全问题,完成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 |
整改措施 |
1.2019年6月底前,更换内江市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单元RO膜组件,定期检查渗滤液处理系统设施、配件,按时更换相应组件。增购化验室仪器设备,加强渗滤液指标检测,达标排放渗滤液。 2.2019年7月起,逐步实施库区剩余暴露垃圾堆体覆盖,坚持除臭灭蝇药剂喷洒,控制垃圾异味散发。 3.2019年10月底前,完成“高桥街道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供水项目”,解决填埋场周边4个村(社区)600余户饮水安全问题。 4.2019年12月底前,对垃圾填埋场内渗滤液收集池顶部进行清理,并设置明显标志牌。 5.2021年6月底前,完成内江市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 |
整改主要 工作及成效 |
内江市已于完成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单元RO膜组件更换,定期开展检查并按时更换相应组件,渗滤液处理设备正常运行,废水达标排放;完成库区暴露垃圾堆体覆盖,坚持除臭灭蝇药剂喷洒;已于2019年7月完成“高桥街道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供水项目”,解决填埋场周边4个村(社区)600余户饮水安全问题;已完成渗滤液收集池顶部清理,疏通四周排水管道并设置明显标志牌;已于2020年11月完成填埋场封场工程。2021年5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厅组成验收组进行了现场验收,该问题整改已达到正常运行渗滤液处理系统,解决填埋场周边饮水安全问题,完成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