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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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2019年国家移交长江生态环境问题(第五项整改任务)整改销号的公告

信息来源:督察办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9日 07时00分


四川省2019年国家移交长江生态环境问题(第五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现场验收。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四川省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函》(川环督察办函〔20195号)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销号情况予以公开。

联系电话: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督察办028-80589086


四川省2019年国家移交长江生态环境问题(第五项整改任务)销号信息公开表

整改任务

2019年国家移交长江生态环境问题第五项整改任务:内江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运行不正常,大量死泥堆积,臭气污染严重,周边群众反映强烈。对填埋场下游群众饮用水井取样发现,高锰酸盐指数为3.8毫克/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类水标准。

整改责任单位

内江市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

正常运行渗滤液处理系统,解决填埋场周边饮水安全问题,完成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

整改措施

120196月底前,更换内江市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单元RO膜组件,定期检查渗滤液处理系统设施、配件,按时更换相应组件。增购化验室仪器设备,加强渗滤液指标检测,达标排放渗滤液。

220197月起,逐步实施库区剩余暴露垃圾堆体覆盖,坚持除臭灭蝇药剂喷洒,控制垃圾异味散发。

3201910月底前,完成高桥街道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供水项目,解决填埋场周边4个村(社区)600余户饮水安全问题。

4201912月底前,对垃圾填埋场内渗滤液收集池顶部进行清理,并设置明显标志牌。

520216月底前,完成内江市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

整改主要

工作及成效

内江市已于完成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单元RO膜组件更换,定期开展检查并按时更换相应组件,渗滤液处理设备正常运行,废水达标排放;完成库区暴露垃圾堆体覆盖,坚持除臭灭蝇药剂喷洒;已于20197月完成高桥街道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供水项目,解决填埋场周边4个村(社区)600余户饮水安全问题;已完成渗滤液收集池顶部清理,疏通四周排水管道并设置明显标志牌;已于202011月完成填埋场封场工程。2021528日,住房城乡建设厅组成验收组进行了现场验收,该问题整改已达到正常运行渗滤液处理系统,解决填埋场周边饮水安全问题,完成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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