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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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2020年国家移交长江生态环境问题(第二项整改任务)整改销号的公告

信息来源:督察办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9日 06时49分

四川省2020年国家移交长江生态环境问题(第二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现场验收。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四川省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函》(川环督察办函〔20195号)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销号情况予以公开。

联系电话: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督察办028-80589086


四川省2020年国家移交长江生态环境问题(第二项整改任务)销号信息公开表

整改任务

2020年国家移交长江生态环境问题第二项整改任务:20208月现场调查发现,宜宾市南岸污水处理厂旁一市政管网将大量生活污水直排长江,监测显示,污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为189毫克/升、18.6毫克/升、2.34毫克/升。

整改责任单位

宜宾市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

完成南岸街道溪口路周边管网排查整治,有效解决雨污混流排放问题。

整改措施

120208月底前,完成溪口路雨水排口检查井生活污水直排问题排查整治。

220209月底前,完成溪口路雨水排口检查井上游长江大道东段、戎州路、民康路、罗曼道等区域周边管网排查。

3202010月底前,完成溪口路周边管网病害点整治。

4.加强对南岸片区沿江排口日常巡查检查,做好污水提升泵站、雨污管网等维护,持续巩固整改成效。

整改主要

工作及成效

宜宾市已完成溪口路雨水排口检查井及上游长江大道东段、戎州路、民康路、罗曼道等区域周边管网排查,完成排查发现管网病害点整治;加强对南岸片区沿江排口日常巡查检查,做好污水提升泵站、雨污管网等维护。202161日,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生态环境厅组成验收组进行了现场验收,该问题整改已达到完成南岸街道溪口路周边管网排查整治,有效解决雨污混流排放问题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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