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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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2020年国家移交长江生态环境问题(第二十项整改任务)整改销号的公告

信息来源:督察办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9日 06时58分


四川省2020年国家移交长江生态环境问题(第二十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现场验收。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四川省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函》(川环督察办函〔20195号)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销号情况予以公开。

联系电话: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督察办028-80589086


四川省2020年国家移交长江生态环境问题(第二十项整改任务)销号信息公开表

整改任务

2020年国家移交长江生态环境问题第三项整改任务:20208月现场调查发现,眉山市洪雅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将渗滤液排至安溪河,监测显示,外排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高达1330毫克/升、400毫克/升、5.73毫克/升。

整改责任单位

眉山市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

完成库区防渗膜修复,完善雨污分流措施,增加渗滤液处置能力,防止渗滤液渗漏。

整改措施

1202012月底前,完成原有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新增日处理能力100立方米的一体化应急处理设备,增加渗滤液处理能力。

2202012月底前,完成坝体渗漏点查找,并在坝下开沟引流将渗滤液收集至调节池。

320214月底前,新增完成5000立方米应急收集池建设,提高应急风险防控能力。

420214月底前,完成坝体加固除险工程,完善垃圾场内雨污导流沟渠,实施雨污分流,消除渗漏风险。

520215月底前,完成库区底部防渗膜更换,规范填埋进场垃圾。

6.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监管,落实动态巡查和定期检查机制,常态化开展地下水、排污口和入河口水质监测。

整改主要

工作及成效

眉山市已完成原有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并新增100m3/日的应急处理设备,将渗滤液液位降至安全库容;完成坝体渗漏点查找,并将污水收集至调节池;完成5000立方米应急收集池建设;完成库区防渗和雨污分流工程,规范填埋进场垃圾;落实动态巡查和定期检查机制,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监管,常态化开展地下水、排污口和入河口水质监测。2021527日,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生态环境厅组成验收组进行了现场验收,该问题整改已达到增加渗滤液处置能力,防止渗滤液渗漏的整改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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