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沱江流域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十四项整改任务,整改责任单位:成都、自贡、泸州、德阳、内江、资阳6个市党委、政府,整改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整改目标:完成沱江流域乡镇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改,实现沱江流域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逐年提高。
该项整改任务的各项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并达到整改目标,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销号台账已报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特此公告。
2021年7月8日
《四川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沱江流域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十四项整改任务,整改责任单位:成都、自贡、泸州、德阳、内江、资阳6个市党委、政府,整改完成时限:2020年12月,整改目标:完成沱江流域乡镇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改,实现沱江流域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逐年提高。
该项整改任务的各项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并达到整改目标,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销号台账已报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特此公告。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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