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四川省油气开采含油污泥及其综合利用后剩余固相的环境管理,有效防控环境风险,促进全省油气开采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我厅组织编制了《油气开采含油污泥综合利用后剩余固相处置利用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10月14日至2020年11月13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邮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88号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信封请注明“《油气开采含油污泥综合利用后剩余固相处置利用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字样)。
电子邮箱:750939545@qq.com
联系人:刘 林
联系电话:028-80589029
附件1 油气开采含油污泥综合利用后剩余固相处置利用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2 四川省地方标准“油气开采含油污泥综合利用后剩余固相处置利用技术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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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结果: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油气开采含油污泥综合利用后剩余固相处置利用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10月14日至2020年11月13日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网站上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截止11月14日零时,未收到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