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推进我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按我省立法工作计划安排,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我厅起草了《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3月3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函、传真或网络等方式提出意见。
邮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88号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信封请注明“《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电子邮箱:993718434@qq.com
联系人:沙菁洲
028-80589060
附件:《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对照表
征集结果: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于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3月3日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意见征集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0条。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