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1〕41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厅起草了《关于开展全省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月10日至2月9日,相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扫描件反馈到指定邮箱(电子WORD版发送至122681426@qq.com)。
联 系 人:生态环境厅固体处 张东贺
联系电话:028-80589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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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610000
关于开展全省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关于开展全省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1月10日
征集结果: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于2022年1月10日至2月9日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关于开展全省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意见征集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0条。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