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我省危险废物鉴别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1〕419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成立第一届国家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1〕506号)有关要求,我厅编制了《四川省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章程(试行)(征求意见稿)》(附件1)《四川省危险废物鉴别异议评估工作规程(试行)(征求意见稿)》(附件2),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2年1月19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厅,电子WORD件发至制定邮箱。
联系人: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沙菁洲 028-80589258
电子邮箱:122681426@qq.com
邮政地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号
邮 编:610000
附件:附件1四川省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章程(试行)
附件2四川省危险废物鉴别报告异议评估规程(试行)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1月11日
征集结果: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于2022年1月11日至2022年1月19日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四川省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章程(试行)(征求意见稿)》《四川省危险废物鉴别异议评估工作规程(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意见征集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0条。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