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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四川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开始时间:2022.10.26 截止时间:2022.11.24 征集部门:人事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8〕13号)以及《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经信规〔202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环境工程技术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建设实际,我厅开展了《四川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修订工作,起草了《四川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11月24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我厅(电子版请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高老师028-80589312

电子邮箱:sthjtzcb@126.com

附件:四川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10月26日

征集结果:

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4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通过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对《四川省环境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意见征集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7条,主要集中在业绩成果方面,共采纳4条(统筹考虑);未采纳3条,未采纳原因为:提出的业绩成果条件标准过低、正高级工程师申报条件已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布实施等。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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