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厅编制了《四川省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公众征求意见。如有异议,请于30日内反馈意见,逾期视为无意见。
附件1、《四川省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2、四川省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联系电话:028—80589058
联系邮箱:hbtwfc@sina.cn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4月21日
征集结果: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于2022年4月21日至5月21日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四川省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意见征集期间,共收到反馈意见0条。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