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

四川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公开比选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适宜性评估工作咨询专家团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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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8-26 17:09:57] [来源:四川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点击量:]

根据工作需要,四川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决定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选聘1个专家团队(5名及以上专家)协助开展四川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适宜性评估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简介及成果要求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和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收集整理最新的国、省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跟踪评估相关成果,协助开展四川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适宜性评估相关工作,形成四川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适宜性评估报告。

二、项目控制价

本项目最高总限价为12.0万元。

三、报名条件

比选申请团队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和四川省环保相关政策;

(二)熟悉四川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技术要求及成果相关情况;

(三)有独立完成相关咨询项目或课题研究的经验。

四、比选材料

比选申请团队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团队简介(至少包含人员构成和任务分工);

(二)团队负责人及成员个人信息表(格式见附件1);

(三)团队负责人及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四)团队负责人及成员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五)类似环保类项目或课题经验证明材料;

(六)发表环境类研究相关论文复印件;

(七)报价函(格式见附件2);

(八)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应装订成册并由参与比选的专家团队负责人在每一项材料的第一页亲笔签名,比选申请团队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比选申请团队应于2025年9月2日前将比选材料递交至成都市武侯区佳灵路3号红牌楼广场1号写字楼8楼,并现场填写比选材料递交登记表。

比选申请团队应将比选材料的电子文档(签名齐全的比选材料原件扫描PDF文档)置于U盘或者光盘内(U盘或光盘应注明比选申请团队名称),随比选材料原件一同递交。比选人应确保电子文档与递交的比选材料原件内容一致。

联系人:曾燚,联系电话:028-86203808。

五、比选评审

参加比选的申请团队达到3个及以上,我中心将组建评审小组,于2025年9月3日(暂定)在本单位对比选申请团队提交的比选材料进行评审。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根据报价、职称、类似环保类项目或课题经验、发表环境类研究相关论文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中选团队。

六、质疑和投诉

参加比选的申请团队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选团队名单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向我中心提出。

七、中选履约

中选专家弃权或无法完成服务的,我中心原则上按照本次比选情况依次顺延确定最终中选团队。

中选团队提供资料不实或故意隐瞒事实,以及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约的,我中心有权解聘并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八、解释

本公告由四川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 比选专家个人信息表

附件2 报价函

                                                    四川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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