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完成“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制度、典型案例分析及技术咨询”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四川省生态环境对外交流合作中心(四川省生态环境投资评估与绩效评价中心)(简称“中心”)决定采取公开比选的方式选出1家单位具体承担本项目。2024年10月14日,中心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评审小组对该项目进行评标,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综合评分排名第一,评审小组根据综合评分确定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为中选单位。现将比选结果在中心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10月17日。经公示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选单位发出中选通知书。
如对本次比选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心提出,并同时载明相关的事实、依据及提出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等。
联系人:康老师 028—61502920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88号
四川省生态环境对外交流合作中心
四川省生态环境投资评估与绩效评价中心
2024年10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