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促进绩效评价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持续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效率,我中心拟开展《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操作规程》制定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确定一家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共同承担该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操作规程》制定项目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6万元
四、比选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本次比选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至少派出3名财务专业人员、1名生态环保专家开展相关工作,其中财务专业人员应具备财会专业副高级职称及以上或持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5年及以上;生态环保类专家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熟悉环保工程技术,具有实际工作经验;所有派出人员须具有良好的技术管控和沟通协调能力,且能够胜任相关工作。
五、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比选,且主体工作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六、参选机构需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材料各一份并加盖公章:
(一)申报意向承诺函;
(二)诚信情况承诺函;
(三)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四)非联合体声明;
(五)报价函;
(六)2020年以来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经验介绍(2-3个项目)以及本次工作拟派出工作人员情况介绍(职务职称及同类工作经历)。
七、公告时间:本次比选公告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2日17:00。资格证明材料必须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资料地点,逾期谢绝。
八、报名方式:比选申请人采取现场或邮寄的方式递交资格证明材料。
九、递交资料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88号 四川省生态环境对外交流合作中心
十、服务需求:
本项目服务内容是制定《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该规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绩效评价工作开展的背景、意义、目的和适用范围;第二部分是绩效评价的概念和内容;第三部分是绩效评价开展的流程和具体操作指引;第四部分是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方式及对应操作指导。
十一、项目完成时间:2024年11月30日前。
十二、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
十三、审查及确定机构:我中心将组织评审小组对参加比选的机构从单位资质、专家力量、工作经验、比选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项目承担机构。
十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8-61502733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88号
邮 编:610074
附件:
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格式
四川省生态环境对外交流合作中心
四川省生态环境投资评估与绩效评价中心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