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十五五”时期是美丽中国建设承上启下的重要时期,是中国实现碳达峰、迈向碳中和,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关键时期,为更好的推进我省“十五五”时期国际环境公约履约工作,助力美丽四川建设,我中心拟开展环境国际合作及履约-“十五五”时期四川省生态环境国际合作与公约履约规划研究课题研究项目。结合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比选一家具备相关能力的单位具体承担该项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环境国际合作及履约-“十五五”时期四川省生态环境国际合作与公约履约规划研究课题研究项目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项目预算:税前金额人民币17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柒万元整),超过项目预算报价无效。
四、比选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本次比选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比选,且主体工作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六、参选机构需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材料各一份并加盖公章:
(一)申报意向承诺函;
(二)诚信情况承诺函;
(三)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四)非联合体声明;
(五)报价函;
(六)项目团队要求:
1.项目组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生态环境相关领域研究五年以上,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的理论素养与实践积累;
2.项目团队成员应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至少有三名(除负责人外)具有生态环境相关领域专业背景人员;
3.项目团队应具有不少于3个国际合作与公约履约方向项目经验。
七、公告时间:本次比选公告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17:00。资格证明材料必须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资料地点,逾期谢绝。
八、递交资料方式:采取现场或邮寄递交方式(邮寄递交的,以我中心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实际签收为准,邮寄过程中的风险由参选机构自行承担)。
九、递交资料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88号 四川省生态环境对外交流合作中心。
十、服务需求:
本项目拟在分析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点领域的国际环境公约履约的基础上,梳理履约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挖掘四川省的履约潜力,提出“十五五”时期四川省加强生态环境国际合作和推动履约工作的目标和路径,为四川省履行环境国际公约提供具体建议和决策参考,助力四川“双碳”目标和建设美丽四川。
十一、项目完成时间:2025年10月。
十二、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
十三、审查及确定机构:我中心将组织评审小组对参加比选的机构从比选报价、人员组成、项目经验、实施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项目承担机构。
十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8-87331529
报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88号
四川省生态环境对外交流合作中心
邮 编:610074
附件:1.
附件1—比选材料
2.
附件2—评分表
四川省生态环境对外交流合作中心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