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省生态环境对外交流合作中心(省生态环境投资评估与绩效评价中心)组织召开2021年度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以奖代补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行前准备会。财政厅资环处二级调研员张正军 、驻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胡朝霞、厅科财处副处长文芒参加会议并讲话,驻厅纪检监察组、厅科财处、农村处、外合(投评)中心相关同志和第三方机构专家团队共3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外合(投评)中心主任万霞介绍了绩效评价工作前期准备情况,财政厅资环处二级调研员张正军、厅科财处副处长文芒分别对绩效评价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驻厅纪检监察组刘兴华同志宣读了《四川省生态环境投资评估与绩效评价中心绩效评价六条纪律规定》,驻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胡朝霞针对纪律作风提出了5点要求,绩效评价工作组全体人员逐个签订了《个人廉洁自律承诺书》。随后,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王春、四川某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田勇分别从生态环保、财务审计角度讲解了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实务操作和注意事项,工作组就统一技术标准、明确有关技术问题进行了讨论。

会议要求,一是要加强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分工协作,统筹兼顾,做好交通、安全、疫情等保障,进一步完善工作手册,确保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工作组要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调阅有关材料和档案、现场踏勘等方式,重点评价资金使用和管理、项目实施、运行情况等。既要发现问题,又要总结成效,高质量高标准完成绩效评价工作任务。三是持续加强和改进工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严守《四川省生态环境投资评估与绩效评价中心绩效评价六条纪律规定》,严格执行中心“一事一卡一表”制度,主动接受监督,树立绩效评价队伍良好形象,确保绩效评价工作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