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生态环境厅党组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坚持不懈做好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为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坚实支撑。受生态环境厅委托,外合(投评)中心于近期组织21个市(州)生态环境局、厅相关处(室)及直属单位对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及省级部门预算开展绩效自评、对2023—2024年度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开展监督自查。通过开展自评自查,及时发现资金执行及项目实施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性提出相关建议,持续强化资金项目管理水平,提升资金使用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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