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沱江流域污染治理工作第六次专题会议在资阳市召开。会上,我院组织编制的《沱江流域水环境质量及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顺利通过沱江省级河长、省级相关厅局及流域7市审议。
编制《三年行动计划》是为了贯彻落实沱江流域污染治理工作第五次专题会议精神,适应“十四五”新发展阶段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旨在深化流域水污染治理能力,巩固污染治理成效,升级实施“2.0版”水污染防治持续攻坚,确保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
《三年行动计划》系统规划出重点区域流域水质巩固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农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攻坚、工业源水环境风险强化防控、河湖生态用水保障体系建设、水生态修复与美丽河湖建设及一体化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7大行动,并根据各流域水污染程度及水生态环境问题对21个水体、60个断面逐年逐一制定水质目标,差异化梳理谋划重点工程项目。
会议认为,《三年行动计划》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贯彻了新发展理念,体现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目标不变、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的要求,在《三年行动计划》“1.0版”的基础上有提高、有巩固、有深化,保障了沱江治理的连续性、整体性、操作性。
下一步,编制组将进一步修改完善《三年行动计划》,报请按程序印发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