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支撑|历时四年!我院牵头编制的四川省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正式发布

【发布日期:2024-03-29 17:31:53】 【被关注: 【作者:大气所】

2024310日,由我院大气环境研究所牵头编制的《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 3164—2024)(以下简称标准)正式发布,将于2024101日正式实施。


《标准》包括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有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企业边界污染物监控要求、大气污染物监测要求、实施与监督等8项内容,规定了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非甲烷总烃等13项指标限值。

《标准》编制历时4年,编制团队经过文献调研、资料收集、现场调研、采样测试、数据分析、征求意见和专家咨询等手段,摸清了我省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征及污染治理现状。为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我院与重庆方面多次衔接会商,最终实现排放标准同城化,顺利完成标准编制工作。

《标准》系首次发布,填补了我省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空白。本标准实施后,将进一步约束玻璃工业企业加大污染治理力度,提升行业全工序、全流程大气污染治理水平,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将有效削减,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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