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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先进典型人物宣传片拍摄制作单位比选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2-13 06:13:53] [来源:] [关闭]

为树立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形象,广泛宣传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先进典型人物事迹和精神,传播正能量,在全社会营造关注、参与、支持生态环境事业的良好氛围,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中心拟拍摄制作一部先进典型人物宣传片,并采用比选的方式确定制作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生态环境保护先进典型人物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

二、项目内容

拍摄制作1部展现生态环境保护先进典型人物形象的宣传片,由申报单位自主创意,围绕人物的先进事迹、精神、生态环保理念等内容进行创作,树立饱满立体的人物形象,在社会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项目要求

1、宣传片要紧扣主题,内容积极,艺术表现力强,可用于电视、互联网等途径广泛传播,实现良好宣传效果;

2、本项目不限制宣传片风格和表现形式,以方案最优、价格合理为主要比选标准;

3、宣传片时长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并提供3分钟的精编版;

4、需采用电影级设备进行拍摄,保证影像质量,提供高清(分辨率1920×1080)以上的成片。并提交适用于户外大屏、公交地铁等不同场合播放的视频版本。

5、宣传片经费预算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

四、制作单位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条件,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2、需成立两年以上,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须的相关从业资质,拥有独立的拍摄、制作团队和相应的专业设备与技术能力;

3、近年内有承担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

三、报名要求

1、参选单位可向本中心申请生态环境保护先进典型人物资料,根据人物资料制作提交宣传片创意策划方案。

2、参加比选单位须于3月4日前提交比选材料一式四份。比选材料应密封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并在封套注明申请项目名称和申请机构名称。

3、比选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公司简介及前述“制作单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宣传片创意、实施方案及预算;

(3)创作团队介绍;

(4)近几年相关类似案例的介绍或样品。

四、比选流程

1、自公告之日起,各单位准备创意方案及相关证明材料,于2月26日提交至省生态环境宣教中心声像科;

2、本中心将采取资料评审和现场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对参选单位和创意方案进行比选;

3、比选结束后,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启动项目。

如超过半数以上评审人员认为此次报名制作单位或创意方案不能满足项目要求,则比选无效。

五、其他事项

报名地址:成都市光华东三路88号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208室

联 系 人:曹  钦  王  程

电    话:18602869277  13540793307

                         四川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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