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3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召开第十届四川“美境行动”实施报告专家评审会。与会专家根据《第十届四川“美境行动”参赛细则》及评分标准,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对参赛实施报告进行了认真评审,最终确定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50名、优秀奖100名,现将获选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 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3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四川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进行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吴昭华、钟 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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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