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向四川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或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进行反映,反映人须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 系 人:
四川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吴昭华、钟晴
联系电话:028-61359790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88号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杨瑶
联系电话: 028-86111033
联系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黄荆路11号
附件: 1.第十三届四川“美境行动”优秀实施方案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四川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