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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构建环保督导攻坚机制 “1234”推动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2022-01-05 16:53:00 来源:自贡市

自贡属于老工业城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历史欠账较多,环保基础设施较为薄弱,为抓实各类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环保“翻身仗”,自贡市委市政府坚持高位推动,从构建常态化环保攻坚督导机制着手,着力解决环保“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动一大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取得实效,圆满完成了第二轮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在全省做到“一”个率先。市委市政府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须臾不可放松的重大政治责任,不断健全高位推动机制,自2017年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来,在全省率先构建“市级督政、部门督点、区(县)督面、社会曝光”四级环保督导长效机制,创新构建“主要负责人挂帅、分管负责人负责、市级负责人包片包案、行业部门牵头、区(县)全面落实”的领导责任体系,对重点生态环境问题实行市级负责人包案,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攻坚督导工作。

坚持“两”个方面的结合。市环保攻坚督导组始终围绕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督政”和“督点”相结合,推动问题整改。在督点方面,施行常态化暗查暗访,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直达现场查找问题,突出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促进问题整改落实;对能立行立改的问题,进行现场交办,立即整改到位;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制定方案,限期整改到位;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质效,为督政提供第一手资料。在“督政”方面,强化对责任单位的履职督导,结合暗访发现问题,对责任单位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督导,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责任。2021年,市环保攻坚督导组出动670人次,“督点”788个,“督政”40次,帮扶指导21次,发现问题324个,督促完成整改321个,整改完成率达99%。

从“三”个方面狠抓落实。一是狠抓队伍自身建设。从市经信、住建、交通、水务等8个牵头部门抽调精兵强将充实到市环保攻坚督导队伍。每年定期对各级督导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强化激励担当,对在工作中表现优异人员予以书面表彰,并将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职务晋升的重要参考。二是狠抓重点问题攻坚督导。市环保攻坚督导组紧扣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国家移交长江经济带移交问题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等,按照“日督查、周通报、月会商、季考核”原则,开展攻坚督导,推动问题整改取得实效,为第二轮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打下了坚实基础。截至目前,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移交我市信访问题141件,办结127件,完成率90%,超省下目标10个百分点;移交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5个,已全部完成整改;自查长江生态环境问题21个,完成整改19个,完成率90%。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63项,完成整改46项,完成率73%;移交群众来电来信举报222件,办结220件,完成率99%。三是狠抓突出问题专项督导。市环保攻坚督导组自成立以来,针对非法商混站取缔、秸秆禁烧、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大气污染防治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城乡污水处理厂(站)提标改造、黑臭水体整治、散乱污整治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督导。近四年来,共出动4555人次,督导各类点位4714个,发现通报各类问题1768个。

建立“四”项工作运行制度。一是建立定期约谈机制,定期集中会商督导情况,根据督导情况列席整改责任单位,采取集中约谈方式,提醒问题整改责任落实。二是建立信息沟通制度,要求各责任单位按月将督导工作情况汇总上报市整改督导组,定期调度,确保问题整改快速有效。三是建立结果运用制度,对督导发现问题予以通报,明确整改时限,同时纳入综合目标绩效考评,严格逗硬奖惩,杜绝虚假整改。四是建立执纪问责制度,不定期曝光整改不力、整改反弹的典型案例,及时向纪委监委机关移交问题线索,疏通“最后一公里问题”,倒逼问题整改见实效。


自贡市构建环保督导攻坚机制 “1234”推动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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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属于老工业城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历史欠账较多,环保基础设施较为薄弱,为抓实各类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环保“翻身仗”,自贡市委市政府坚持高位推动,从构建常态化环保攻坚督导机制着手,着力解决环保“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动一大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取得实效,圆满完成了第二轮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在全省做到“一”个率先。市委市政府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须臾不可放松的重大政治责任,不断健全高位推动机制,自2017年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来,在全省率先构建“市级督政、部门督点、区(县)督面、社会曝光”四级环保督导长效机制,创新构建“主要负责人挂帅、分管负责人负责、市级负责人包片包案、行业部门牵头、区(县)全面落实”的领导责任体系,对重点生态环境问题实行市级负责人包案,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攻坚督导工作。

坚持“两”个方面的结合。市环保攻坚督导组始终围绕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督政”和“督点”相结合,推动问题整改。在督点方面,施行常态化暗查暗访,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直达现场查找问题,突出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促进问题整改落实;对能立行立改的问题,进行现场交办,立即整改到位;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迅速制定方案,限期整改到位;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质效,为督政提供第一手资料。在“督政”方面,强化对责任单位的履职督导,结合暗访发现问题,对责任单位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督导,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责任。2021年,市环保攻坚督导组出动670人次,“督点”788个,“督政”40次,帮扶指导21次,发现问题324个,督促完成整改321个,整改完成率达99%。

从“三”个方面狠抓落实。一是狠抓队伍自身建设。从市经信、住建、交通、水务等8个牵头部门抽调精兵强将充实到市环保攻坚督导队伍。每年定期对各级督导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强化激励担当,对在工作中表现优异人员予以书面表彰,并将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职务晋升的重要参考。二是狠抓重点问题攻坚督导。市环保攻坚督导组紧扣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国家移交长江经济带移交问题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等,按照“日督查、周通报、月会商、季考核”原则,开展攻坚督导,推动问题整改取得实效,为第二轮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打下了坚实基础。截至目前,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移交我市信访问题141件,办结127件,完成率90%,超省下目标10个百分点;移交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5个,已全部完成整改;自查长江生态环境问题21个,完成整改19个,完成率90%。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63项,完成整改46项,完成率73%;移交群众来电来信举报222件,办结220件,完成率99%。三是狠抓突出问题专项督导。市环保攻坚督导组自成立以来,针对非法商混站取缔、秸秆禁烧、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大气污染防治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城乡污水处理厂(站)提标改造、黑臭水体整治、散乱污整治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督导。近四年来,共出动4555人次,督导各类点位4714个,发现通报各类问题1768个。

建立“四”项工作运行制度。一是建立定期约谈机制,定期集中会商督导情况,根据督导情况列席整改责任单位,采取集中约谈方式,提醒问题整改责任落实。二是建立信息沟通制度,要求各责任单位按月将督导工作情况汇总上报市整改督导组,定期调度,确保问题整改快速有效。三是建立结果运用制度,对督导发现问题予以通报,明确整改时限,同时纳入综合目标绩效考评,严格逗硬奖惩,杜绝虚假整改。四是建立执纪问责制度,不定期曝光整改不力、整改反弹的典型案例,及时向纪委监委机关移交问题线索,疏通“最后一公里问题”,倒逼问题整改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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