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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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3 17:12:44] [来源:阿坝州] [点击量:] [关闭]

5月22日,阿坝州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了2021年全州生态损害赔偿工作开展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工作。州政府副秘书长李元平主持会议,副州长陶钢参加会议并讲话。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刘昌俊通报了全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情况;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别就各自领域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开展情况作了交流发言。

陶钢强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完善和执行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是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重要手段,是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认真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已经迫在眉睫,请大家务必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认真落实好此项工作。二要主动积极作为,合力攻坚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完善联系会议制度,实行“月会商、季调度、年通报”考核机制,各成员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在一个目标下统筹推进任务落实落地。同时抓好刑事处罚案件、行政处罚案件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结合。请公安局在查处、侦办涉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时,及时与相关行政职能部门沟通衔接。对社会影响大、舆论关注或者污染严重的重点案件组织力量集中攻坚,确保追责到位、应赔尽赔。三要持续深入推进,扎实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各级各部门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持续深入推进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各项工作。要充分学习借鉴其他市(州)、先进地区典型经验,提高案件启动比率和赔偿案件完结比率。同时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促进全社会树立“生态环境有价、污染者付费、损害者赔偿”理念,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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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

发布时间:2022-05-23 17:12:44 来源:阿坝州

5月22日,阿坝州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了2021年全州生态损害赔偿工作开展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工作。州政府副秘书长李元平主持会议,副州长陶钢参加会议并讲话。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刘昌俊通报了全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情况;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别就各自领域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开展情况作了交流发言。

陶钢强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完善和执行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是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重要手段,是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认真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已经迫在眉睫,请大家务必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认真落实好此项工作。二要主动积极作为,合力攻坚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完善联系会议制度,实行“月会商、季调度、年通报”考核机制,各成员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在一个目标下统筹推进任务落实落地。同时抓好刑事处罚案件、行政处罚案件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结合。请公安局在查处、侦办涉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时,及时与相关行政职能部门沟通衔接。对社会影响大、舆论关注或者污染严重的重点案件组织力量集中攻坚,确保追责到位、应赔尽赔。三要持续深入推进,扎实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各级各部门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持续深入推进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各项工作。要充分学习借鉴其他市(州)、先进地区典型经验,提高案件启动比率和赔偿案件完结比率。同时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促进全社会树立“生态环境有价、污染者付费、损害者赔偿”理念,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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