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四举措”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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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07 20:44:43] [来源:甘孜州] [点击量:] [关闭]

一是落实环保责任。建立了生态环境保护“1+18”组织体系,分别成立州、县(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狠抓辖域内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地见效,形成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格局。

二是抓好制度建设。制定实施全州首部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甘孜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出台《甘孜州绿色指标和生态文明考核指标体系》《甘孜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甘孜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13个政策文件,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障各级责任落实。

三是逗硬考核奖惩。出台《甘孜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办法》,制定《甘孜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细则》,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职情况作为考核考察下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选表彰先进重要依据,实现我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考核体系,有效督促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地落实。

四是建立联防联控。与昌都、阿坝、迪庆、玉树共同签署《澜沧江、金沙江、怒江“三江”上游藏川滇青邻省五市(州)生态环境系统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协议》,建立藏川滇青邻省五市(州)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共同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生命共同体理念,有效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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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四举措”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21-09-07 20:44:43 来源:甘孜州

一是落实环保责任。建立了生态环境保护“1+18”组织体系,分别成立州、县(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狠抓辖域内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地见效,形成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格局。

二是抓好制度建设。制定实施全州首部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甘孜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出台《甘孜州绿色指标和生态文明考核指标体系》《甘孜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甘孜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13个政策文件,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障各级责任落实。

三是逗硬考核奖惩。出台《甘孜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办法》,制定《甘孜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细则》,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职情况作为考核考察下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选表彰先进重要依据,实现我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考核体系,有效督促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地落实。

四是建立联防联控。与昌都、阿坝、迪庆、玉树共同签署《澜沧江、金沙江、怒江“三江”上游藏川滇青邻省五市(州)生态环境系统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协议》,建立藏川滇青邻省五市(州)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共同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生命共同体理念,有效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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