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甘孜州始终心系“国之大者”,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轴,坚守生态底线、聚力治污攻坚、敦促问题整改,以最鲜明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最严格的标准,精心守护甘孜的蓝绿本底。
一是组织建设,夯实责任“强引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双主任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双组长,时刻保持政治警醒,全面引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是制度保障,筑牢生态“高防线”。立足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定位,筑牢生态环境安全防线,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来保护生态环境。编制《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规划》,出台《甘孜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确立每年3月11日为“生态日”,将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考核权重从3%提高到30.5%。
三是动真碰硬,落实整改“严问责”。压实“州、县、乡、村”四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认真对标对表,查找问题症结,做到立行立改、边督边改,确保交好整改“成绩单”。第一轮央督以来,严肃问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不到位、上级反馈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不到位责任人36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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