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四个深化”推进赤水河流域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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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7 10:41:00] [来源:] [点击量:] [关闭]

一是深化机制建设。出台施行《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我省泸州市与云南省昭通市、贵州省遵义市签订《赤水河流域环境保护联动协议》,每年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和交叉检查,深化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共建共保共享机制,并已开展9轮联合执法行动。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设立河长505名,已开展巡河1.5万余次。

二是深化生态保护。加强赤水河流域“三线一单”分级管控,依法划定管控单元49个,划定赤水河流域(四川)生态红线469.86平方公里,划定长江珍稀特有鱼类保护核心区47.07公里、缓冲区110.97公里、实验区65.95公里。加强生态脆弱区治理,实施工矿废弃复垦利用试点项目22个,复垦面积1.78万亩;修复矿山118座,修复治理163.76公顷;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2平方公里,治理岩溶区414平方公里,巩固退耕还林61.74万亩。加强生态破坏行业整治,计划2024年底清理流域内131座小水电站,目前已累计退出76座;关停小造纸厂、酿酒作坊340余家,治理流域重点工业企业20余家;完成27个码头渡口、29艘渡船的配套环保设施建设。

三是深化绿色发展。指导地方制定《泸州市赤水河流域协同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严格落实产业准入。淘汰落后产能,近年来关闭煤矿、非煤矿山、小酒坊等340余家,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198户,正有序淘汰退出落后产能的砖厂、小锅炉。推进绿色低碳发展,重点发展白酒、现代农业、绿色建材等产业,积极拓展“文化+”“康养+”“民俗+”旅游业态。编制《赤水河流域(四川段)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计划投资32亿元,实施28个重点工程项目。

四是深化问题整改。根据两轮次央督、省督及专项排查,梳理形成《赤水河流域重点问题清单》,坚持科学整改、系统整改、长效整改。目前,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31项水环境问题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其中5项长期坚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向泸州交办涉及赤水河流域(四川)群众信访举报件20件,已全部办结。我省指导帮扶开展赤水河专项排查发现的231个生态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22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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