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发现,广元市旺苍县矿山企业问题整改不到位,生态修复滞后,矿山开采破坏生态环境。
一、基本情况
旺苍县位于秦巴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地位重要。旺苍县矿产资源丰富,探明矿产70余种,其中水泥用石灰岩8811.87万吨、饰面用石材358.98万立方米。
二、主要问题
(一)问题整改反弹
2018年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均有群众投诉反映,旺苍县润佳源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佳源矿业)、旺苍县虹越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越矿业)生产扬尘扰民。旺苍县制定了封闭厂区、加大道路清扫洒水力度等整改措施,并已上报完成整改。督察发现,旺苍县自然资源局作为整改牵头单位,盯办责任未落实,整改“一阵风”,措施未坚持,问题未根治。润佳源矿业开采、运输环节,配套抑尘设施形同虚设;虹越矿业中心料场和原料堆场未建设全封闭厂房,矿石传输带密闭不全,雾炮机等抑尘设施建而不用。同时,2家企业未严格落实道路清扫洒水措施,每日近百台重型运输车辆进出厂区,导致约5公里道路破损泥泞,沿线植被大量“挂白”。

图1 虹越矿业矿石综合利用项目现状与设计对比图

图2 虹越矿业中心料场未封闭,扬尘漫天
(二)生态破坏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规定,耕地、草原、林地因采矿受到破坏的,矿山企业应当因地制宜地采取复垦利用、植树种草或者其他利用措施。润佳源矿业、虹越矿业分别于2010年、2008年开始采矿作业。旺苍县自然资源局监管不力,2家企业的生态修复工作仅停留在纸面。润佳源矿业2个终了平台未植树复垦,边坡未种植藤蔓植物复绿。虹越矿业未分层开采,复垦验收“走形式”,9.6619公顷采矿区和终了平台未复垦,就于2023年7月通过验收。此外,虹越矿业越界开采约3580平方米,矿区最高标高超出采矿许可证要求30米,2021年、2022年分别超采2.7万吨、5万吨。

图3 虹越矿业越界开采
(三)违法问题突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实行取水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润佳源矿业虽已于2021年开展水土保持阶段验收,但验收报告载明已建成的排水沟、截洪沟、挡墙、沉砂池等设施均已损毁。现场检查还发现,虹越矿业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建设的混凝土防洪沟、沉砂池、排水沟等工程性设施均不存在,未补办水土保持验收手续,长期无证取水达20余万立方米。旺苍县水利部门监管缺位,放任违法问题长期存在。

图4 润佳源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到位
三、原因分析
旺苍县有关部门对矿山矿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漠视群众诉求,监督管理缺位。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