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25

广元市硬头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违法问题突出,生态破坏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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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11 15:27:01] [来源:督察办] [点击量:] [关闭]

    2024年3月,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发现,广元市昭化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非法排污问题突出,严重影响保护区生态环境。
    一、基本情况
    插江为嘉陵江二级支流,又称硬头河。硬头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下简称硬头河保护区)位于硬头河广元市昭化区段,2011年6月设立,全长70公里,核心区329公顷、实验区400公顷,主要保护对象为翘嘴鲌、南方鲇、中华倒刺鲃、四川白甲鱼、瓦氏黄颡鱼等,全年均为特别保护期。
    二、主要问题
    (一)肆意破坏保护区,保护功能基本丧失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修建水利工程的,应当编制专题论证报告。硬头河紫云段防洪治理工程拟新建机耕桥2座、排涝涵管8处、堤防4.12公里、疏浚2.66公里,于2023年5月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只字未提项目位于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2023年10月,项目在未取得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专题论证报告审批,也未取得用地、水保、环评等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违规筑坝、大肆开挖,河道几乎断流。截至2024年3月,该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70%,保护区核心区约1公里河道基本丧失水生态功能,鱼类生存环境遭受严重破坏。此外,该项目非法毁林占地约3万平方米,在河道两岸毗邻陆域形成约3公里长“空白带”。


图1  保护区核心区内违规筑坝、野蛮施工


图2  保护区核心区河道断流

    (二)违规设置排污口,违法排污问题十分突出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新建排污口;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附近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应当保证保护区水体不受污染。督察发现,硬头河保护区违规新建排污口的情况十分普遍。其中,紫云镇污水处理站排污口违规设置于保护区内,未取得主管部门批准;柏林沟镇一、二期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论证报告无视紧邻保护区的事实,贴线设置排污口,出水直接进入保护区;卫子镇污水处理站排口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出水流入保护区,自2021年8月以来长期超标,快速检测显示氨氮、总磷等指标最高超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指标》一级A标20倍,对保护区水质造成污染。


图3  紫云村污水处理站排口位于保护区核心区

    (三)责任意识淡薄,日常监督管理缺位
    2020年,昭化区出台《硬头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护方案》,明确农业农村局负责辖区内保护区的日常管护及巡查检查工作。昭化区农业农村局作为保护区主管部门,工作不深不细,在紫云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违法建设5个月后才首次巡查发现问题,虽已责令项目于2024年3月1日前完成专题论证、落实补救措施,但至今仍未督促整改到位。昭化区住建局作为城镇污水处理站主管部门,未及时溯源调查卫子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出水长期超标排放原因,2023年9月才发现因屠宰废水进入管网所致,但推动问题整改滞后,直至2024年3月才仓促整治。此外,昭化区水利局于2018年7月违规批复同意设置2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昭化生态环境局未对乡镇污水处理站超标排污行为进行查处。
    三、原因分析
    昭化区及有关部门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重视不够,履职不力,监管不到位。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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