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部署,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川环规〔2026〕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于2026年4月23日印发,自2026年5月27日起实施。
二、制定依据
本《实施方案》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检查 大力提升执法质效的通知》(环办执法〔2025〕2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5〕18号)等政策进行制定。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适用范围、规范实施行政检查、强化分级差异化监管、加强对行政检查的评估监督五个部分共十二条内容,提出要在严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实现有效监管的基础上,持续提升涉企行政检查规范化、差异化、精准化,打造依法、科学、精准、高效的涉企行政检查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