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市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的必要性和背景是什么?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中提出,开展餐饮油烟、恶臭异味专项治理,加快完善重点行业和领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目前,《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以下简称现行国标)为油烟排放现行国家标准,发布至今已有24年的时间,期间餐饮种类、制作过程、污染物排放类别和形式都发生了变化,与此同时,油烟污染防治技术也已取得长足的进步,现行国标在污染物种类、标准限值、管控技术等方面与成都市当前管控需求存在较大差距,亟需制订成都市餐饮业油烟污染物的排放标准,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要求,进一步规范餐饮业污染排放管理。
二、本标准制定的原则是什么?
一是科学先进性原则。充分调研国内外相关餐饮业油烟排放浓度标准及先进的油烟污染物控制技术,结合成都市环境空气质量的管控要求,首次提出分区分规模的精细化科学管控要求。二是合理可行性原则。充分评估标准实施后对环境污染改善、环境管理控制及环保产业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效益。三是体系协调性原则。充分考虑油烟特征污染物排放限值、油烟浓度监测技术及油烟管控技术等多方面相适应、配套,使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完整协调。
三、本标准制定的技术路线是什么?
本标准制定的具体技术路线如下:首先,对现行国标及国内主要地区餐饮油烟相关的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调研,并评估现行国标对成都市的适用性。其次,结合成都市餐饮业特点,针对餐饮类型、油烟净化设施类型、餐饮业投诉情况等内容开展成都市餐饮业油烟排放相关基础信息实地调研。第三,抽样分析油烟、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等控制因子的排放现状,基于现场测试结果分析研究。第四,拟定标准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等内容,并从经济和技术两个角度开展可行性分析。最后,充分咨询征求各方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反复修改和完善,最终形成标准文本。
四、本标准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本标准适用于成都市行政管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现有、新建、扩建及改建)的油烟污染物排放管理。
五、本标准执行的不同区域的划分的依据和内容是什么?
本标准实施分区分型管控,旨在同步改善大气环境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划分依据主要有三点:一是基于环境管理需求,餐饮单位多集中于人口密集的生活区、商业区,导致污染短时排放强度大、居民投诉集中,需对这类城区加严管控。二是从技术与成本角度,现有油烟净化设施规范使用即可达标,若统一加严标准,会让减排需求低的区域额外投入,反而产生负面影响,故结合环境管控单元等因素分区设定限值。三是结合成都实际,当地小型餐饮单位占比超68%,为支持小微企业并打造绿色标杆,在分区基础上进一步分型管控。
本标准按环境敏感度划分为Ⅰ区和Ⅱ区。其中:Ⅰ区包含市辖区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特定区域;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驻地所在地建成区。Ⅱ区为除Ⅰ区外的其他区域。
六、本标准中污染物控制项目是怎么确定的?
在污染物控制项目的选取方面,本标准主要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考量:一是污染物排放控制项目须客观反映餐饮业排放特征,二是现有治理设备可满足控制目标的管控要求,三是具有成熟可靠的监测技术。在烹饪过程中,煎、炸、炒、烤等工艺都会产生大量油烟,随着持续的高温烹饪非甲烷总烃也会被大量释放,同时基于对成都市及国内主要城市餐饮业排放及管控技术的前期调研发现,油烟和非甲烷总烃是两类极易影响空气质量、人体及其他生物健康的油烟污染物,目前市面上已有针对该两类污染物的油烟净化设备,同时具备成熟的监测技术。综上所述,本标准将油烟和非甲烷总烃作为主要控制项目。
七、本标准的实施将对改善成都市环境质量产生哪些积极影响?
本标准实施后,会在改善空气质量、保护公众健康、促进环保产业发展及减少餐饮业异味投诉等方面产生积极影响,尤其在油烟污染物减排方面,以成都市清单体系中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量为基准,本标准实施后成都市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量将大幅降低,环境效益显著。